香港傳真─港警再擴權引非議

2008/11/16

 ▲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訪港,警方強力架離抗議人士。(法新社)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警察有否濫用警權對付示威人士,成為社會一個抗爭的焦點。湊巧得很,警權問題在香港最近也成為大眾議論的題目,特別是專責青少年毒品問題小組建議賦予執法部門職權,對懷疑吸食毒品的青少年作強制性毒品測試。由於這個小組的主席是港府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所謂的建議恐怕很可能成為法律,這樣一來,本已因為涉嫌濫用警權而遭到非議的香港警察,權力只會越來越大。

 客觀而言,香港的警察相對於亞洲或甚至其他西方發達國家,無論在專業訓練抑或裝備器材上,都可算是達到國際水平或以上;尤其在七十年代成立廉政公署之後,警察更擺脫了過去「有牌痞子」的形象,成為受到社會尊重的一支公務員隊伍。但隨著時代進步,普世皆準的人權觀念越益受到重視,過去一些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職權,今天已受到批評有違人權。香港有些法律賦予的警權,其侵犯個人權益的程度,甚至可與警察國家相比。

 就以香港警察可以在街上肆意攔查路人的身分證為例。根據香港法例第一一五章《入境條例》第十七C條《身分證明文件的攜帶及出示》賦予的權力,警察可向市民查閱其身分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即屬違法。眾所周知,警察獲得賦予這項職權是因為香港曾一度受到非法移民問題困擾,攔查路人具有一定阻嚇作用,社會當時也沒有太大異議,香港遂成為全球少數在非緊急狀態下規定人民上街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地方。到了今天,非法移民已非治安首要問題,但警方依然運用這項職權,在鬧市光天化日下「羞辱」一些他們看不順眼的對象,尤其是一些行為服裝標新立異的青少年們。全世界最受到非法移民問題困擾的美國,很多省分都沒有明文規定警察可以在街上攔查路人證件,美國甚至連所謂的國民身分證也沒有。

 香港的警察還可以在他們認為是需要的情況下,下令「可疑」人物剝個精光。去年十月五日,十五名要求城市規畫民主化的人士,因為反對政府重建計畫而在灣仔利東街示威,後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為理由拘捕。根據維護人權團體表示,他們被帶返警署後,至少四男三女被要求脫光衣服搜身,而有關行動是在律師離開後才進行。其中一名女示威者宣稱在女羈留室穿回衣服後,竟發現有一名男警長「路過」。此外,又有男示威者更兩度被要求脫光衣服搜身,第一次是在問話室內進行,而第二次發生在被捕後凌晨三時半。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就此而公開質問警方:「為何一個正常的全身搜查行動(無須脫衣)不足夠,而必須要進行脫衣搜身?為何一次不足夠,而必須進行三至四次?」這個直屬香港天主教樞機主教的委員會說,按照過去多年警方鎮壓示威者和「警、政」(警察和政治)一體化的經驗,此舉無疑是要向社會和請願人士施壓,讓勇於發聲的市民和團體卻步,窒礙公民社會和民間團體的發展。

 有了這些惡法當作靠山,再加上「警、政」一體化,香港的警察當然不會吝惜使用這把尚方寶劍。二○○五年十二月香港舉行全球矚目的世貿組織部長級會議,來自世界各地的示威者雲集香港,以各式各樣的手法在街頭發表他們的意見,但香港警隊配合政府穩定壓倒一切的最高指導原則,在閉幕會議前夕一舉將一千名示威者通宵扣留在寒風刺骨的街頭,夙餐露宿,當中還包括來自台灣苦勞網的幾個社運工作者和一名台大學生,更多的是來自南韓的農民。他們之後被起訴多項罪名,還被禁止離開香港,擾攘了好幾個月後,沒有一個人罪名成立。警方肆意逮捕異議分子,原因就是要確保世貿組織會議圓滿閉幕。警方只是以法律之名達到羞辱所謂滋事者的目的,與攔查路人身分證和將被捕者脫光身子搜查的道理一樣。

 一個名叫楊佳的北京青年,去年十月在上海因為被懷疑騎著一輛偷來的自行車而被帶到閘北區芷江西路派出所問話,沒有人知道他在派出所內是如何的受到羞辱,但事實就是他所受到的遭遇,足以在九個月後仍然可以驅使他返回上海,在派出所內手持利刃殺死六個警察,重創另外四人。根據大陸的身分證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警察執行職務時,只要他們認為情況需要,可以攔查人民證件。騎著一輛自行車的楊佳,當時可能是被警察懷疑身懷大殺傷力武器或對社會構成重大的危害,因此需要被請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這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力。

 與大陸公安享有同樣警權的香港警察,現在很可能又被委以另一重任了。專責青少年毒品問題小組認為,解決香港青少年吸毒問題已是刻不容緩,小組主席黃仁龍說,擬引入的強制毒品測試,執法部門在合理理由下,可以對懷疑吸食毒品的青少年進行強制的毒品測試,以彌補現行法例中執法部門遇到舉證檢控困難的情況。他信誓旦旦的說:「一旦強制毒品測試成功推行,將有清晰指引規範執法機構的行為。」

 如果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的建議獲得接納,香港的警察今後不但需要懂得看面相,攔查可疑的非法移民,還需要懂得醫學常識,一眼就要看穿誰嗑了藥,誰只是喝醉了酒。

 「嘿,過來一下,給我一點小便,好嗎?」以後如果遇到專業的香港警察如此有禮貌的要求,千萬不要感到難為情,因為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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