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城」事件後,警方「多管齊下」,不但正式發文,還直接打電話給媒體攝影部門主管,甚至透過媒體內部高層下達提供照片給警方蒐證的指令。我們對於部份媒體高層面對來自警方的壓力,無法站在保護記者與新聞專業的立場,卻順應警方要求,把壓力轉嫁第一線記者身上深感失望,但更要質疑警方這種視攝影記者如同蒐證工具的做法,嚴重破壞執法份際,更戕害媒體第四權的生存空間。

「攝影記者不是蒐証工具」,因此,記協發起攝影記者共同連署,表達業內抗議警方濫權的共同心聲,並將與攝影記者代表及聲援團體展開拜會警政署王卓均署長行動。我們呼籲王署長:請約束所屬,立即停止要求媒體攝影記者配合警方蒐證的不當行為,並針對警方近日種種「徵用」攝影記者的行政濫權進行檢討,對社會大眾有所說明。

『攝影記者不是蒐證工具』記者會

拜會王卓鈞署長

時間:2008年11月18日 上午10:00開始

地點:警政署大門口(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七號)

流程:10:00-10:20 記者會 (主持人—記協會長莊豐嘉)

10:20-10:30 訴求宣讀

10:30- 拜會王卓鈞

新聞聯絡人:嘉韻 0928-86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