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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公祭事由:為「集會遊行法」送終
時間:
2008年11月19日(週三) 上午9:00 內政委員會開議,社團場外記者會 10:00 遊行惡法送終告別式公祭開始
公祭地點:立法院中山南路正門口 (中山南路1號)
「集會遊行法」不但無法有效保障憲法賦予人民之集會遊行權利,加諸許多的限制更是壓制了人民表達自我、參與公民政治的基本權利。目前諸多集會遊行均遭警方任意舉牌,移送、起訴、判刑,造成人民團體請願遊行時的心理壓力與不安,嚴重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這一部戒嚴時期威權主義遺留下的惡法早該徹底翻修。
11月19日(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要研商「集會遊行法」的修法,到底這是一個願意面對問題的真正修法行動,還是又是一場敷衍民意的拖棚歹戲?當天,讓我們一起來監督立法院,不要讓違憲的集遊惡法,再繼續傷害人權,壓制民意。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受民意所託,於 2008年11月19日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為「集會遊行惡法」送終,並且呼籲立院諸公們認真面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需求,督促立院儘速進行「集會遊行惡法」修法!現場擺有靈堂供各方賢達悼念,也敬請各大媒體記者蒞臨,亦歡迎支持本聯盟修法立場的立委到場公祭。
治喪委員會: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敬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法學會、台灣綠黨、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台灣記者協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媒體改造學社、台灣環境行動網、鄭南榕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逆轉本部、外省台灣人協會、綠色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核四公投促進會…
新聞聯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蔡季勳(0935157170)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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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朋友 也會前來為 [ 集遊惡法 ] 送終 ~
敬學 會代表 GLCA 同志伴侶協會, 雖然 無法 參加 [ 集遊惡法 ] @ 公祭儀式, 但會在今日 2008/11/19 上午 08:45 ~ 10:00 , 主動 前往 立院 [ 告別式 ] 現場 致哀 , 以期待 [ 集遊惡法 ] 一路好走 [ 重新做人] 早日投 [ 好 ] 胎 ... 也願所有參與的會眾 , 及 [ 警政 ( 家) 署 ] 安詳 和諧 快樂 ~ May All Beings Be Happ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