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探索:從野百合到野草莓

2008/11/19

 一九九○年三月十六到二十二日為期一周的野百合學運,震撼了當時的台灣社會,迫使政府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全面改選,結束萬年國會,促成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加速。

 十八年後的十一月六日,一群大學生發起野草莓學運,是否能夠帶給台灣新的一波政治民主化的推進,是各界關切的。當年,我躬逢其盛。這次,我也連署支持,並前去關心。

 野百合當時的四項訴求是: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及政經改革時間表。野草莓的三項訴求是:總統與行政院長道歉、國安局長與警政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時代背景不同,訴求也有別。野草莓的倡議者與支持者有部分是當年野百合學運的參與者,似乎有台灣大學生自主政治與社會參與代代相傳的那麼一點跡象。

 當年三月十六日九名台灣大學的學生到中正紀念堂前靜坐抗議,拉出寫著「我們怎能再容忍七百個皇帝的壓榨」的白布條,為三月學運揭開序幕。於是,更多的學生、教師加入,人數高達五六千人。

 而野草莓學運起因於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訪問,政府以高規格接待,警方恣意驅離表達不同意見的民眾,抗爭群眾與警察發生激烈衝突,時序彷彿回到一九八八的農民流血抗爭。

 看不下去的大學教師與大學生,就這樣前往行政院抗議,被驅離後轉進到自由廣場靜坐。才會有要求總統與行政院長道歉、國安局長與警政署長下台的兩項訴求。又因為抗爭學生被以集會遊行法強制驅離行政院門口,而有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訴求。

 現行集會遊行必須於六日前向當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請核准始得為之。這對相對權力資源弱勢的一方,如勞工、弱勢團體等相當不利,只要權力資源掌控的一方如政府、資本家等利用集會遊行法的技術阻擾抗爭,弱勢者就失去利用社會行動作為爭取權力與資源的舞台,而抗爭正是弱勢者賴以追求社會正義的有效管道。因此,集會遊行法改為報備制是必要的。而擔心暴力、交通、垃圾、噪音等社會成本,可用其他法律來裁罰,不宜藉此犧牲攸關人民權益的行動機會。強者必須時時考慮到弱者的處境,才是社會和諧的根本。

 至於,陳雲林來訪引發的流血抗爭的主事者,不管是黑道,或是政治人物都該譴責。但是,執政者忽略人民對國家主權淪喪的疑慮,因政府的步步退讓而加深,政府明知人民對處理兩岸關係的信任不足,對中國毒奶粉事件的怨氣未消,被中國外交打壓的氣憤未平,在此種社會氛圍下,何需急於讓陳雲林來台?

 相信包括台獨支持者在內也不敢完全排除去思考如何面對中國的崛起,與中國領導人及其代表的接觸是不能避免的,只是如何?何時?何地?為何?由誰來談?這些課題攸關國家主權、國際視聽、人民信心的嚴重課題,怎可草率地定義為實現馬總統的政見這麼技術性的層次?及早找反對黨溝通一下,開放讓社會各界大鳴大放,這也是國家治理的一環,有什麼不可以嗎?

 自許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政府,怎麼可以明知人民有怨,卻任其自行尋找出口發洩呢?這不是政府設陷阱讓人民來跳?即使其中有若干暴力發生,政府也難咎其責,只指責發起抗爭者的不是,是不夠的。政府的反省必須跟進,這才是療傷止痛,整合社會必須的作為。據此,總統與行政院長說幾句公道話,又有什麼難的呢?但絕不該是撐兩天就過去了的傲慢回應。

 當然,如果要比靜坐人數,野草莓遠不如野百合。網路、媒體已改變了社會,不必太去計較人數。有評論者說那是民進黨的場子,也未免太瞧不起學生。即使連署支持者國民黨的少,甚至沒有?就不需要對學生合理的要求做回應嗎?總統與行政院長都當過教授,我們要這樣來教導學生嗎?

 就歷史的角度言,大學生關心國家、參與社會的精神,即使是沒有成就偉大的事業,也無須遺憾。大學生是永遠需要流傳著這樣的血液,勇於表達對國家、社會的關心,及對不公不義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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