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行政院宣布,規畫擬對全國設有戶籍的國民每人發放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採不排富,以促進民間消費,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所需經費約八二九億元,將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籌措財源。面對民眾利多的消息,措施縱有不宜,在野黨基於選票之考量,很難表示反對意見。但是站在學術研究者立場,必須陳述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從財政、經濟理論的角度,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能只是替代個人原先的民生必需品支出。因為金額實在不大,一年三千六百元相當於一個月三百元而已,消費者將把原先由自己出錢去購買,非買不可的民生必需品(不只三百元)改由消費券支付。果真如此,消費券增加消費,刺激景氣的效果不宜誇大。理性的消費者,早已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的消費券是自己消費,未來子孫要負擔,不一定會欣喜若狂接受「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大肆消費。因此發放消費券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程度,不宜過度期待。
同樣的,如果退稅直接發放現金,即三千六百元只要不是直接撥入銀行存款帳戶,其效果其實就和目前要實施的消費券相同。這麼小小的現金額度,會有多少人願意花時間、精神跑一趟銀行,將領到的三千六百元現金存款起來呢?換言之,小額退稅直接發放現金,其經濟效果實等同於消費券發放。
但是每人等額退稅,理論基礎何在?答案是:對高所得者而言,就是退稅,以彌補其不景氣通膨時購買力之損失。對低所得而言,就是負所得稅,含有社會救濟之精神。等額的發放可以減少資格認定上之諸多疑義。
其次,就行政實務的角度,退稅直接發放現金優於消費券。茲分述如下:
消費券印刷成本大,若以面值一張一百元,八億張的消費券印刷成本就要高達八億元。消費券由銀行收回後,即予作廢,進行銷毀,社會成本大且不環保。發放現金,只要鈔券庫存充足,或許根本不需額外印製,且可重複使用。若改為發放大面額消費券,雖然可減少印刷成本,但是因不准找零,而會懲罰小吃店,圖利大賣場、大百貨公司。
消費券的偽造、詐騙風險大。雖可加強防偽功能之設計,但總不及鈔券防偽之精密;商家、金融機構或政府要負擔誤付偽券的成本。
消費券的發放、兌現、稽查、核銷之成本,尚難以估計。銀行兌現後,就要集中清算、核銷、撥款。細細瑣瑣的實務工作,由誰負責這些項目的進行;政府勢必需支付大筆手續費、加班費等作業成本。如果是退稅發放現金,則不會衍生一連串兌現、核銷的問題。
此外,消費券兌領資格 (使用範圍)若有受限,也會引發一些不便、不公平的爭議。
以上種種之顧慮,若改為現金發放,這些問題當然就迎刃而解了。
綜上所述,發放現金和消費券,刺激消費的效果相同;小額現金退稅被存款起來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拔了太多太多的羊毛,卻沒有被好好利用到,反而在作業流程中浪費掉了太多羊毛,不是很可惜嗎?政府怎麼對得起羊呢?因此,與其發放消費券,不如退稅直接發放現金。結論是:還是發放現金吧!還是退稅、減稅好!
(作者為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社科院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回應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但是
如果發現金
他們可能會拿去抵水電、學費之類的
就達不到像消費券一樣只能消費的成果
消費券最初的目的
是救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是提供就業的大來源
增加消費
他們就要增加產出
相對的也創造就業
所以我支持消費券
要是民眾一直不消費
中小企業接連倒
最可怕的失業潮就會來臨
這是任何人都不樂見的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但是
如果發現金
他們可能會拿去抵水電、學費之類的
就達不到像消費券一樣只能消費的成果
消費券最初的目的
是救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是提供就業的大來源
增加消費
他們就要增加產出
相對的也創造就業
所以我支持消費券
要是民眾一直不消費
中小企業接連倒
最可怕的失業潮就會來臨
這是任何人都不樂見的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是救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是提供就業的大來源
增加消費
他們就要增加產出
相對的也創造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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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但是就業後,一個月的勞工基本工資只有17500元台幣,年收入21萬,
ALLCOME:而中小企業的荷包卻飽飽的,年收入高達上千萬……
ALLCOME:勞工基本工資花在民生必須品、食物、租屋或房貸,如果再生個兩個小孩,夫妻兩人必須一人在家照顧小孩,一年只賺二十一萬,基本花費就要花掉三十五萬……
ALLCOME:結果八百萬的公民勞工的薪水還是不夠花用,消費卷也只是暫時刺激到了出【民生必須品貨量』,所以也只爽到了少部分的中小企業,
ALLCOME:政府為了刺激其它「非民生必須品」的消費,決定提高金額一萬元,每三個月再印一次消費卷,,讓大家繼續爽下去,
(而消費卷所產生的純利潤「高達百九十」通通跑到中小企業的口袋,每一次的消費卷都是在拉大貧富差距,)
ALLCOME:而國庫本來就高達十三兆,消費卷發行再增加,每年的國家債務固定增加五千億,八年後而每年的稅收就有三分之一要拿去還利息,
ALLCOME:所以路燈壞了,不要修,馬路壞了不要鋪,教育經費砍一半,社福經費砍五分之四、國防砍四分之三……
ALLCOME:接下來還要玩什麼,印新台幣,我要問各位,印消費卷就能救經濟的話,那幹麼不一次【每人發個三千六百萬】,大家一次爽個夠好了……
ALLCOME:搞不好股市還會上萬點一個月,……不過爽玩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咧?請自己猜猜看吧!
ALLCOME:還是要再問一次,幹麼不一次發給「每人三千六百萬」的消費卷呢?
ALLCOME:這樣的話,「呆灣」的經濟不是會翻個一百翻嗎?幹麼不發三千六百萬咧?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3600可以用來買很多東西了,但是請想看看,今天3600可以讓你過多久?如今的消費物價漲、漲、漲。一個星期不到這些消費眷就應該用完了,再者失業潮的來臨,一般房貸族、車貸族、還有創業貸款或是任何公司的債務等等用消費眷刺激消費卻還是讓人付不出這些貸款,那麼法拍屋、企業倒閉、勞工失業等等的問題將更形嚴重。另外這些3600是由國家人民納稅而來,若沒向人民舉債實屬國家人民的福祉,但是要用舉債來用,等同變相徵稅,根本是虛畫大餅,畫餅充飢。人民都憂慮失業,企業憂慮倒閉,政府機構不用繳稅卻拿人民稅收來畫餅充飢,然後告訴人民你這個大餅可能吃不到1口就可以吃飽的政策再藉由媒體大肆渲染,到頭來只是和當初九萬兆的競選口號一樣,競選口號不能吃,一切只是宣傳手法。不需付任何責任啊。
現今重要的是人民房貸、車貸、房租以及日常生活是否能維持正常,弱勢團體就是這些生活無法維持的人所要救助的。若人民越來越多需要弱勢團體救助,而弱勢團體卻無法靠一般大眾支援救助,那跟隨而來的畢將是犯罪率以及自殺率等等的飆升。政府能夠降低一般家庭的房貸車貸或是房租等等的一般負債支出那不是能幫助很多家庭的近貧以及將發生的流離失所、流浪街頭、三餐不繼、舉債就債等的問題嗎!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ALLCOME:所以說,乾脆個發個「三千六台幣」的現金好了……
ALLCOME:【發行消費券,每人三千六】,與叫【中央銀行「印新台幣,每人加印三千六」,直接發新台幣三千六給每個人】,請問這兩者有何不同?
ALLCOME:幹你娘,叫中央銀行【加印新台幣】台灣「每人」加印三千六百萬,再直接「每人發新台幣三千六百萬」就好了,幹麼要拐彎抹角?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ㄆ...說現金等同消費券的人,拜託去讀一點書...
既然說等同了,那你再反對什麼?
印製成本? 你不知道印現金也很貴嗎?成本比消費券還高?
你說發行成本很高,要許多人事費用,這不就是政府支出嗎?16萬的勞動收入阿!不就是你們說的發放現金,這樣發也不好,那樣發也不好?
你說發行現金省掉很多成本,再怎麼省,也是要一堆錢,不過這些錢到真的是流入已經荷包飽飽的銀行行員或稅務局人員。
懂不懂"政策時效性",不懂去查一查。
社會福利?弱勢團體?政府發消費券就不能用額外的政策來補貼弱勢團體喔?
兩碼子事何必綁再一起說?我不能一人發10元之後,再額外給弱勢團體20元嗎?
去看看政府有沒有給弱勢團體幫助的政策再來說。
教授你從哪裡來的結論?"還是發放現金吧!還是退稅、減稅好!"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黃明聖教授贊成舉債發現金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黃明聖教授贊成舉債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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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財政學系黃明聖教授贊成舉債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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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好好笑喔。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你更好笑 ~
你又讀了多少書
Re: 消費券還不如退稅
你才該去讀書啦白癡!!!
什麼一人發10元之後,再額外給弱勢團體20元?說的一套做的又一套你又是多清楚???發現金可重複使用,消費卷行嗎? 所有的後果還不是我們這些公民要去舉債負擔的!!! 若與其要在那自以為是很懂大環境的苦與小環境的哀就該說出有建設性的話啦!!! 不是在那說些沒營養的白癡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