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受理對於警政國安單位之違法濫權行為之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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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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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界在發動連署「抗議國家暴力、聲援靜坐學生」之後,於今日(11/24)上午十時,聯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野草莓學運等團體,前往監察院遞交「警政及國安單位於陳雲林來台期間之違法濫權行為」檢舉暨陳情人民書狀。

陳情書狀針對陳雲林來台期間國家權力的違法濫用,比如封鎖超過必要範圍程度之公共空間如機場、公用道路及人行道;警方在無正當理由及搜索票之情形下侵入上揚唱片行;強行將在圓山進行拍攝的陳姓紀錄片工作者帶入派出所且造成傷害等等事件,建請監察院追究與追訴國家安全會與秘書長蘇起、國家安全局與局長蔡朝明及警政署與署長王卓鈞等單位與首長,追究其行政與法律責任。

陳情書中同時也提供了民間收集之違法例證,包括側錄影帶、照片、醫院診斷書、現場錄影光碟與警察局的到案說明書等等證據,供監察院參考。民間團體也將自發性的對此案進行調查,提出民間版的調查報告。

前司法院大法官蘇俊雄、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及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等教授表示,監察院有責任也有義務循體制內管道,自發地對於這段時間內違法濫權的行為提出糾正。由於此案涉及國安層級,也期許監察院能夠透明公開的調查。

本陳情案由黃煌雄與劉興善監察委員共同接見,並由黃煌雄監察委員受理,同時允諾會在三個月之內提出調查報告。

野草莓團體認同也支持學界與司改會等團體循體制內糾舉警政國安單位之違法濫權行為,然而我們會繼續於體制外督促相關監察單位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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