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集遊法
火盟:換湯不換藥

2008/11/27
苦勞網特約記者

集會遊行法作為執政者神主牌的地位似乎一直屹立不搖,繼11月19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院會對國民兩黨所提之修法版本不置可否,導致看似有共識的修法版本懸而未決,今(27)日,行政院卻又要自己弄一套版本出來。一大早,人民火大聯盟與青年樂生聯盟代表就到行政院門口,抗議馬總統「將街頭還給人民」的說法只是口號,集會遊行法修法換湯不換藥,政府壓根不想聽到弱勢的聲音。

火盟指出,行政院將通過的新版本雖然宣稱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卻是要「活動六天前強制報備」;表面上取消「禁制區」,取而代之的是「安全距離」,但「安全」的標準仍操在警政機關的手裡,並沒有明確的標準;而對於警察被賦予的「命令解散權」往往對於抗爭現場的影響最大,卻在行政院版本中隻字未提,集會遊行法有修沒修等於沒有差別。

火盟的賴香伶強調,目前警政機關所規定的集會遊行禁制區超乎想像的大,例如行政公署周遭的禁制區是300公尺,就連外國使館都有50公尺的進禁制區,火盟代表們在行政院門前以工程尺量出15公尺的距離,擴音器的聲音就已經傳不到,在300公尺外的抗議團體更不可能將心聲傳達給廟堂裡的官員。現場代表們更當面詢問一字排開的警員:「到底多遠才算是安全距離?」但是並沒有得到答案。

遭北市府非法解僱的停管工會幹部代表朱嘉英痛批,「什麼是安全距離?官員眼睛看不到、耳朵聽不到的距離,就是他們的安全距離!」指出政府不但對弱勢人民的聲音置若罔聞,根本連傾聽都不願意,只想眼不見為淨。

而在此同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人吳育昇正召集野草莓代表、學者專家和民間團體召開集會遊行法的公聽會,但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對於民間團體所邀代表太少,而六位學者當中就有兩位警察大學的教授,因而拒絕出席,擔憂公聽會將成為行政院玩兩面手法,讓野草莓背書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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