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檢衝管數 防治不算數
──2008男同志HIV場所篩檢評鑑記者會會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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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資料來源: 

一、前言

    自1986年台灣發現本土首起愛滋感染病例開始,台灣衛生單位為求降低感染比率,以 及加強宣導愛滋衛生教育基本知識,吸收國外經驗並加以改良,最明顯的例子即:愛滋匿名篩檢與篩檢前後諮詢的服 務。

    根據國外研究結果發現,篩檢前後諮詢的確切落實,能增進個人對愛滋的預防知識、改變危險 行為的發生、提供適當轉介與相關醫療和心理衛生等服務,內容至少需包含:愛滋基本知識評 估篩檢者支持系統瞭解篩檢者行為狀況篩檢結果意、 以及後續可能面臨的問題等。

    2007年7月11日《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與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正施行後,於 第15條第4項規定:「……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人類 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在法律中明文規定,不論任何單位從事愛滋篩檢時,除了必須徵求當事人同意,也要提供諮 詢程序,才能進行抽血動作。

    但是,回顧台灣目前的篩檢經驗,仍然處於抽血重於諮詢」的 階段,僅以篩檢者填寫問卷草率帶過,這樣的方式究竟能夠提供篩檢者何種資源?什麼樣的行為介入?都存有相當 大的討論空間。

    2007年底,疾病管制局針對2008年愛滋病防疫計畫重點重新轉移至男同志,並 交由地方縣市衛生局各自辦理:首先,2008與2009年年度預算書中,一般事物費增列「愛滋及高危險行為 者篩檢」一項,金額自2007年的1千4百萬序增加至8千7百萬9 千8百萬元;接著,《97年地方衛生局防疫業務考評作業手冊》裡的考評指標「愛滋病防 治成效」,高危險篩檢率的部分,將男性間性行為者評分比率乘上6倍;且從2008年開始,幾 乎每個星期在同志三溫暖、PUB、其他公開場所,可見各縣市衛生局的篩檢服務。

    2008年9月下旬至2008年11月中旬為止,為 瞭解各縣市衛生局之篩檢業務品質,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探查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等 四家衛生單位,對同志社群所提供的愛滋匿名篩檢服務項目,進行初步的評鑑計畫,期許篩檢品質的提高。

二、評鑑結果說明

    本次評鑑共蒐集到22份問卷,16份為有效問卷,6份為空白。評鑑對象針對台北市、台北 縣、桃園縣、台中市,四家衛生局在同志場所提供的篩檢服務。

    其中,6份空白問卷:11月12日台北市衛生局(丙三溫暖,2份),以及10月18日台 北縣衛生局(甲三溫暖,2份)皆是在公告服務的時間內,提早30分鐘至1小時離開;10月18日台北縣衛生 局(乙 PUB,2份)則是未有篩檢人員到場,店家也未接到臨時取消的通知。

    剩餘16份有效問卷則依照熱線對於篩檢前諮詢的重點,提出縣市衛生局需改進之處:

(一)進行篩檢前諮詢場所

    篩檢前諮詢的過程當中,會涉及個人的私密經驗,場所的隱密性對諮詢的品質、內容與深度想 當大。但由於同志場所本身的規劃與店家的考量,諮詢的場所大部分都無法避免處於開放的情形下,因 此諮詢員就必須在調整聲音大小、清場等,將其隱密性達到最高。例如,桃園縣衛生局的作法:

由於場域之關係,篩檢點位於交 誼廳,原本旁邊有陌生人在,但諮詢員告知要離開,有做清場(1025桃園縣丁,編號009)

    至於其他的縣市衛生局,不僅未達到最低要求,甚至有公開篩檢者的隱私之虞:

在包廂裡& hellip;…隱蔽性不高(雖然我們做的時候沒什麼人)……旁 邊有兩名義工(在分小禮物),所以篩檢的過程都會被聽到(1018台北縣戊,編號004)

諮詢員聲音非常大,地點是開放 的……同空間的其他顧客通通都聽到(0921台中市己,編號002)

(二)諮詢員的態度

    此處所指態度共包含了諮詢員的說話語氣對同志的瞭 解程對愛滋與性行為的瞭解程度對同志身份的 態度對同志社交活動的態度。諮詢員對同志有較多的瞭解、較好的態 度,才能有好的品質。

    大致上,桃園縣政府五項都合格。

    然而,台北市與台北縣皆處於「無法得知」的狀態。原因是台北縣市諮詢員並「不會主動」瞭 解篩檢者的狀況,只有當篩檢者主動提出問題,諮詢員才會簡單回應。所以,對於篩檢者而言,無 法清楚得知到底諮詢員所持的態度究竟為何。

    另外,台中市衛生局在五項的部分,態度不佳,甚至表現出漫不經心的態度:

剛開始都不太理人,甚 至在我前面一個篩檢的人因為不太懂問卷而停頓填寫,結果諮詢員很大聲又很兇地說:「就憑直覺寫啊!不要考慮那麼多!」 態度極不友善。……問他問題時,還是不太理人,就叫我憑直覺寫(0921台中市己, 編號002)

什麼都沒說,一直在看電視 (0921台中市己,編號002);

    根據上述資料的呈現,不禁讓人想問:經由如此的方式,同志社群會如何解讀縣市衛生局的態 度?未來縣市衛生局再次進入同志場所時,究竟這會成為一種助力?還是一種阻力呢?

    最後,如前所述,台灣衛生單位大部分提供篩檢前諮詢的方式,幾乎 都是透過篩檢者填寫問卷取代,並未有任何口頭敘述。即使篩檢者填寫問卷時碰到問題,也都草率帶過,這對於篩 檢者來說,不僅原本的問題無法得到回應,相對的,反而產生更多的疑惑。

(三)篩檢前諮詢的內容

    整個篩檢過程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諮詢員提供了哪些諮詢內容。以下粗略分成行 為風險程度評估提供愛滋基本知識篩檢流程說明、 以及確認篩檢意願

    桃園縣衛生局在任何一環都處理得相當不錯,仔細說明每一個項目的意義,提供建議修正篩檢 者的行為模式。

說明血液會篩檢的項目 (1025桃園縣丁,編號009)

愛滋感染途徑、潛伏期、空窗期 等基本知識都講得很清楚,也提供一些建議給我(1025桃園縣丁,編號010)

    然而,比較令人憂心的,在於其他縣市衛生局的部分:

只有我主動問起,諮詢員才簡潔 回答,一直強調可以打諮詢電話(1024台北縣戊,編號008

發燒、腹瀉、體重減輕都符合一 開始的症狀(自己詢問的),之後會有潛伏(~10年)、空窗期(未說三個月),病毒會藏起來,需 用不同方式才可驗出(1026台北縣甲,編號011

在我的詢問下,醫檢人員提到何 謂空窗期、潛伏期,但解釋其長短,卻兩者搞反了:空窗期就是驗不出來,可能幾個月到幾年﹙1026台北縣甲,編號012

不但沒有做諮詢,在受試者表現 出很強的慮病感的時候,諮詢員回應:你真的很怕得愛滋病嗎?現在得病也不會怎樣啊!只要按時吃藥就可以了(1108台北市庚,編號014

諮詢員自己說出了HIV和愛 滋,我問他哪裡不同,結果他說都一樣,只是一個是中文一個是英文。……他甚至對我 說:「剛剛我就覺得你怪怪的,你看你身體有很多紅點,我跟他(指篩檢員)都覺得你一定有問題」(0921台 中市己,編號002)

    除了篩檢流程的部分,每個縣市衛生局都有予以說明,但是,最重要的部 分(行為風險程度評估與提供愛滋基本知識),幾乎都是被動、簡潔,有的則是錯誤回應,甚至超過一半以上的問 卷都無法得知此項結果,因為諮詢員都「省略未提」。

    在本次的調查裡,只有一份問卷做到「確認篩檢者意願」動 作,其餘的皆表示未曾得到諮詢員的確認,僅在問卷開頭列出「簽署同意受篩」的欄位,填完問卷隨即直接開始抽血。然而,即 使表達焦慮、擔心的情緒,篩檢員並未再次確認篩檢意願:

…& hellip;但是在我表達焦慮有點反抗時,他沒有表現「如果你現在不願意,不用勉強,等你想清楚再做」的態度。& hellip;…有注意到我的緊張,提醒我抽血時不要用力(1015台北縣戊,編號 003)

    依據過去的實務經驗顯示,諮詢的過程裡,的確有篩檢者會因情緒的影響,當下無法直接進行 抽血的狀況。因此,諮詢時的再次確認,不僅使篩檢者有足夠時間整理內心情緒,更能發現許多篩檢者的狀況並不 需要篩檢(如空窗期未過、從未有過性經驗與其他不安全行為等),藉此節省篩檢所需開支,提供給其他有必要篩 檢之個體。

三、結論

    2008年9月下旬至2008年11月中旬的篩檢評鑑結果,除了桃園縣衛生局大致上達到 篩檢前諮詢的標準,在桃園縣衛生局的部分,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因素為其與愛滋民間團體間的合作民 間團體提供過去篩檢前諮詢的經驗,配合衛生單位經費補助與其他人力配合,使得篩檢品質不僅提高,也能達到衛 生單位所欲追求的目標。

    會造成目前篩檢狀況普遍偏低的原因,自本評鑑結果可以初步歸納:

    1.諮詢員的主動性不足

    2.篩檢前諮詢專業訓練不夠紮實

    3.衛生主管機關僅著重抽血管數、陽性率等表面數字。(最重要!)

    原因3使衛生局的承辦人員,承載過大的業績壓力,便無心也無力去進行諮詢員培訓與進修,造 成了篩檢前諮詢品質的疏忽與漠視,反而將大量資源放在增加篩檢場次,與如何吸引篩檢人潮,如禮品的饋贈等, 此作法反而浪費了更多人力與金錢的資源,也造成同志消費空間的不便。

四、建議

  1. 疾病管制局需取消對抽血管數的 相關評比制度與行政要求。
  2. 加強對目前執行篩檢前諮詢相關 業務之義工或工作人員之篩檢前諮詢專業能力。
  3. 可先與民間機構合作,由已受過 訓之人員暫時承接篩檢前諮詢業務。
  4. 縣市衛生局需定期舉辦篩檢前後 諮詢培訓、進階工作坊,以培訓、厚植縣市衛生局內部篩檢前諮詢工作人員之數量與能力。

五、給篩檢者的建議

  1. 篩檢知後同 意權:篩檢進行前,篩檢者有權利得知,且諮詢員有義務告知關於篩檢相關訊息,且在篩檢 者獲得充分資訊且同意後方可進行篩檢。下列是一些重要的問題:
    1. 本次篩檢服務是由什麼單位 提供?
    2. 本次的篩檢的方法與項目有 哪些?
    3. 本次是具名還是匿名篩檢?
    4. 篩檢的檢體與結果是否會被 做為研究使用?
  2. 篩檢提問權: 在篩檢的過程中,若是對篩檢流程本身、性病、性行為等有任何的疑問,我們都有權利詢問諮詢員,千萬不用覺得 害羞,因為篩檢前諮詢是我們解除疑惑的重要管道。
  3. 拒絕篩檢權: 當我們在篩檢過程覺得不舒服,如環境不夠安全、篩檢員的態度不佳等,或者是我們還沒有準備好接受篩檢的結果時,我 們有權利於篩檢中的「任何時段」拒絕或中止篩檢。

2008世界愛滋日 「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記者會 聲明稿    2008/11/28

篩 檢衝管數  防治不算數      & amp; amp; nbsp;                        權促會社工葉珈語 
 

12007年「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與感染者權益保障 條例」第15

主管機關應通 知下列之人,至指定之醫事機構,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諮詢與檢查:一、接獲報告或發現感染或疑似感染人類免 疫缺乏病毒者。

  二、與感染者發生危險性行為、共用針具、稀釋液、容 器或有其他危險行為者。

  三、經醫事機構依第十一條第三項通報之陽性反應 者。

  四、輸用或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血液、器 官、組織、體液者。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第一項所列之 人,亦得主動前往主管機關指定之醫事機構,請求諮詢、檢查。

同 條第四項:抽血檢查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抽血。

醫事人員除因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第十一條   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

  一、採集血液供他人輸用。

  二、製造血液製劑。

  三、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 
 
 

愛滋篩檢前諮商的必要性,在 聯合國愛滋人權國際準則中規定得十分詳細,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亦於2006年出版「愛滋 病諮商與篩檢專業人員手冊」手冊中詳列篩檢前諮商的必要性,以及建議規定提供篩檢諮商者的資格建議。 

然,hotline的這一份初步的 篩檢前諮商的調查報告,卻是反映出政府再落實愛滋篩檢前諮商的政策是需要再加強的,無論是篩檢人員的素質和 諮商內容的品質以及提供諮商的場欲等,都是有需要在檢討進步的空間。 

根據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工作經 驗,不少民眾來電諮詢愛滋相關資訊時,對於愛滋篩檢抱持的極大的懷疑與抗拒的態度,民 眾在篩檢前對於愛滋的瞭解由於不夠充足,即便鼓起勇氣想要進行篩檢,也會因為篩檢前未有充足的篩檢前資訊或 者甚至沒有篩檢前諮詢的服務導致篩檢者對於篩檢結果也是十分的慌恐。導致民眾對於愛滋篩檢體系的不信任感, 降低日後篩檢的意願。 
 

愛滋篩檢前的諮商,有助於大大提生 民眾的篩檢意願,並進而有定期愛滋篩檢的習慣。而愛滋篩檢後的諮商更是進一步可以處理篩檢者面對篩檢結果的 接受度,過程中除了教導受檢者愛滋基本知識,更可以透過諮商諮詢的服務提供過程,傳 遞受檢者如何進行自我保護,降低受檢者感染的風險。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希望政府可以 真正的落實愛滋篩檢前後諮商的措施,由篩檢前有充足的諮商服務,對於愛滋防治以及去除愛滋污名與歧視有極大 的效應。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培力諮商諮詢人 員人力以及建立一套準則,而不是僅焦點注重在於如何擴大篩檢範圍,僅有一次的粗糙篩檢經驗,絕對不力於推行 愛滋防治,更遑論去除愛滋污名與歧視。 

權促會十分的希望熱線可以繼續這一 項調查計畫,忠實的反映目前篩檢體系的不足,針對缺失提供改進的建議,協助政府可以更佳的落實愛滋篩檢諮商 的政策。愛滋篩檢諮詢的服務不可以落入有錢就做的模式,對於愛滋防治需要的是長期的投入與維持。

2008世界愛滋日 「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記者會發言稿    2008/11/28

篩檢數量≠防治效 果  — 同志諮協會對於愛滋防治的基本立場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理事長)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秉持關心男同志健康及關注愛滋防治成效的立場,主張:1.愛滋防治是全體民眾應面對的議題,防治政策不 應只以特定族群為重點。

2.教育民眾認識愛滋、瞭解正確的傳 染途徑與防治知識,才能保護民眾健康,

  也 才是防治最根本有效的方法。

3.當群眾對愛滋病、hiv 感染者仍充滿道德偏見與歧視的環境下,防治政策及

  防 治工作中,正視感染者、受篩檢者的法律權益與基本人權,才能有效防治。 

    對於愛滋防治,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有以下的基本主張:

一、安全行為比性身份更重要;沒 有高危險群,只有高危險行為

    不論是單一性伴侶或轟趴多P,也不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只要不戴套,就是危險行為。強 調哪一種性身份的人容易感染不但沒意義,反而讓更多人以為自己絕不會感染而忽略安全性行為的重要。

    防治不能只看眼前的感染數據,更應該關注潛在的防治死角。   

二、愛滋不可怕,無知才危險。以 正確知識和態度面對,健康才有保障

    兩個套子不會比較安全,反而會造成破損;不用潤滑只戴套還是會產生傷口,增加感染風險。

    警察抓到嫌犯是感染者,充滿恐慌的懼怕,充份顯示對感染途徑的無知。

    瞭解感染途徑就會知道,和感染者生活並不會感染。   

三、污名愛滋、歧視感染者將不利 於防治

    把愛滋說得很可怕、用恐嚇的方式進行衛教宣導,只會讓更多人遠離愛滋;

社會輿論壓迫感染者,只會讓防治更加 困難。

    反愛滋污名、感染者平權議題,同樣是愛滋防治的重要課題。 

    在此次「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中,我們看到主管防治政策的中央機關,對篩檢抽血管 數的重視,遠勝於防治效果。在政策強力要求下,地方執行部門,只想完成上級要求的績效,卻 漠視法律明訂篩檢前應進行諮詢的規定,讓篩檢失去教育的機會,也讓長遠防治的效果大打折扣。

    當篩檢時不能有效地進行諮詢,危險行為便無法改變;要求特定族群大量篩檢將只是深化「高 危險族群」的錯誤政策。而著重對篩檢出來的感染者進行管控,更非具有長遠眼光的有效防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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