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自1986年台灣發現本土首起愛滋感染病例開始,
根據國外研究結果發現,篩檢前後諮詢的確切落實,
2007年7月11日《
但是,回顧台灣目前的篩檢經驗,仍然處於「
2007年底,
自2008年9月下旬至2008年11月中旬為止,
二、評鑑結果說明
本次評鑑共蒐集到22份問卷,16份為有效問卷,
其中,6份空白問卷:11月12日台北市衛生局(
剩餘16份有效問卷則依照熱線對於篩檢前諮詢的重點,
(一)進行篩檢前諮詢場所
篩檢前諮詢的過程當中,會涉及個人的私密經驗,
由於場域之關係,篩檢點位於交 誼廳,原本旁邊有陌生人在,
但諮詢員告知要離開,有做清場(1025桃園縣丁,編號009)
至於其他的縣市衛生局,不僅未達到最低要求,
在包廂裡& hellip;…隱蔽性不高(雖然我們做的時候沒什麼人)……
旁 邊有兩名義工(在分小禮物),所以篩檢的過程都會被聽到( 1018台北縣戊,編號004)
諮詢員聲音非常大,地點是開放 的……
同空間的其他顧客通通都聽到(0921台中市己,編號002)
(二)諮詢員的態度
此處所指態度共包含了諮詢員的說話語氣、對同志的瞭 解程
大致上,桃園縣政府五項都合格。
然而,台北市與台北縣皆處於「無法得知」的狀態。
另外,台中市衛生局在五項的部分,態度不佳,
剛開始都不太理人,
甚 至在我前面一個篩檢的人因為不太懂問卷而停頓填寫, 結果諮詢員很大聲又很兇地說:「就憑直覺寫啊!不要考慮那麼多! 」 態度極不友善。……問他問題時,還是不太理人, 就叫我憑直覺寫(0921台中市己, 編號002)
什麼都沒說,一直在看電視 (0921台中市己,編號002);
根據上述資料的呈現,不禁讓人想問:經由如此的方式,
最後,如前所述,
(三)篩檢前諮詢的內容
整個篩檢過程裡,最重要的部分,
桃園縣衛生局在任何一環都處理得相當不錯,
說明血液會篩檢的項目 (1025桃園縣丁,編號009)
愛滋感染途徑、潛伏期、空窗期 等基本知識都講得很清楚,
也提供一些建議給我(1025桃園縣丁,編號010)
然而,比較令人憂心的,在於其他縣市衛生局的部分:
只有我主動問起,諮詢員才簡潔 回答,一直強調可以打諮詢電話(1
024 台北縣戊,編號008)
發燒、腹瀉、體重減輕都符合一 開始的症狀(自己詢問的),
之後會有潛伏(~ 10年)、空窗期(未說三個月),病毒會藏起來,需 用不同方式才可驗出( 1026台北縣甲,編號011 )
在我的詢問下,醫檢人員提到何 謂空窗期、潛伏期,但解釋其長短,
卻兩者搞反了:空窗期就是驗不出來,可能幾個月到幾年﹙ 1026台北縣甲,編號 012﹚
不但沒有做諮詢,在受試者表現 出很強的慮病感的時候,
諮詢員回應:你真的很怕得愛滋病嗎?現在得病也不會怎樣啊! 1108台北市庚,編號014)只要按時吃藥就可以了(
諮詢員自己說出了HIV和愛 滋,我問他哪裡不同,
結果他說都一樣,只是一個是中文一個是英文。……他甚至對我 說: 「剛剛我就覺得你怪怪的,你看你身體有很多紅點,我跟他( 指篩檢員)都覺得你一定有問題」(0921台 中市己, 編號002)
除了篩檢流程的部分,每個縣市衛生局都有予以說明,
在本次的調查裡,只有一份問卷做到「確認篩檢者意願」的
…& hellip;但是在我表達焦慮有點反抗時,他沒有表現「
如果你現在不願意,不用勉強,等你想清楚再做」的態度。& hellip;… 有注意到我的緊張,提醒我抽血時不要用力(1015台北縣戊, 編號 003)
依據過去的實務經驗顯示,諮詢的過程裡,
三、結論
2008年9月下旬至2008年11月中旬的篩檢評鑑結
會造成目前篩檢狀況普遍偏低的原因,
1.諮詢員的主動性不足;
2.篩檢前諮詢專業訓練不夠紮實;
3.衛生主管機關僅著重抽血管數、陽性率等表面數字。(
原因3使衛生局的承辦人員,承載過大的業績壓力,
四、建議
- 疾病管制局需取消對抽血管數的 相關評比制度與行政要求。
- 加強對目前執行篩檢前諮詢相關 業務之義工或工作人員之篩檢前諮詢
專業能力。 - 可先與民間機構合作,由已受過 訓之人員暫時承接篩檢前諮詢業務。
- 縣市衛生局需定期舉辦篩檢前後 諮詢培訓、進階工作坊,以培訓、
厚植縣市衛生局內部篩檢前諮詢工作人員之數量與能力。
五、給篩檢者的建議
- 篩檢知後同 意權:篩檢進行前,篩檢者有權利得知,
且諮詢員有義務告知關於篩檢相關訊息, 且在篩檢 者獲得充分資訊且同意後方可進行篩檢。 下列是一些重要的問題: - 本次篩檢服務是由什麼單位 提供?
- 本次的篩檢的方法與項目有 哪些?
- 本次是具名還是匿名篩檢?
- 篩檢的檢體與結果是否會被 做為研究使用?
- 篩檢提問權: 在篩檢的過程中,若是對篩檢流程本身、性病、
性行為等有任何的疑問,我們都有權利詢問諮詢員, 千萬不用覺得 害羞,因為篩檢前諮詢是我們解除疑惑的重要管道。 - 拒絕篩檢權: 當我們在篩檢過程覺得不舒服,如環境不夠安全、
篩檢員的態度不佳等,或者是我們還沒有準備好接受篩檢的結果時, 我 們有權利於篩檢中的「任何時段」拒絕或中止篩檢。
2008世界愛滋日 「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記者會 聲明稿 2008/11/28
篩 檢衝管數 防治不算數 & amp; amp; nbsp;
1、2007年「
主管機關應通 知下列之人,至指定之醫事機構,
二、與感染者發生危險性行為、共用針具、稀釋液、
三、經醫事機構依第十一條第三項通報之陽性反應 者。
四、輸用或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血液、器 官、組織、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第一項所列之 人,亦得主動前往主管機關指定之醫事機構,
同 條第四項:抽血檢查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抽血。
醫事人員除因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第十一條 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
一、採集血液供他人輸用。
二、製造血液製劑。
三、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
愛滋篩檢前諮商的必要性,
然,hotline的這一份初步的 篩檢前諮商的調查報告,
根據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工作經 驗,
愛滋篩檢前的諮商,有助於大大提生 民眾的篩檢意願,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希望政府可以 真正的落實愛滋篩檢前後諮商的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培力諮商諮詢人 員人力以及建立一套準則,
權促會十分的希望熱線可以繼續這一 項調查計畫,
2008世界愛滋日 「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記者會發言稿 2008/11/28
篩檢數量≠防治效 果 —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對於愛滋防治的基本立場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理事長)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秉持關心男同志健康及關注愛滋防治成效
2.教育民眾認識愛滋、瞭解正確的傳 染途徑與防治知識,
也 才是防治最根本有效的方法。
3.當群眾對愛滋病、
防 治工作中,正視感染者、受篩檢者的法律權益與基本人權,
對於愛滋防治,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有以下的基本主張:
一、安全行為比性身份更重要;沒 有高危險群,只有高危險行為
不論是單一性伴侶或轟趴多P,也不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
防治不能只看眼前的感染數據,
二、愛滋不可怕,無知才危險。以 正確知識和態度面對,
兩個套子不會比較安全,反而會造成破損;
警察抓到嫌犯是感染者,充滿恐慌的懼怕,
瞭解感染途徑就會知道,和感染者生活並不會感染。
三、污名愛滋、歧視感染者將不利 於防治
把愛滋說得很可怕、用恐嚇的方式進行衛教宣導,
社會輿論壓迫感染者,只會讓防治更加 困難。
反愛滋污名、感染者平權議題,
在此次「男同志場所HIV篩檢評鑑」中,
當篩檢時不能有效地進行諮詢,危險行為便無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