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 「環評審查旁聽要點」 第二次 公聽會 會前記者會
環保署也搞集遊惡法?「傾聽人民聲音」都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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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環保署於3日上午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團體要求正名為「民眾參與環評審查作業要點」,確保資料即時、正確、完整的公開,以及民眾參與的管道和機會 ,並抨擊官方版本是「民進黨寫惡法」,「國民黨抄來用、變本加厲更倒退」,並展示兩黨黑金黨旗。

此要點源自去年台塑鋼鐵、蘇花高等爭議大案,環保署與媒體、公民團體關係緊張時所提出,民進黨執政時因爭議過大被擱置。國民黨重掌政權後再提出,於今年7月30日 召開第一次公聽會,公民團體強烈反對營業秘密條款,環保記者聯誼會也反箝制媒體條款,在此次公聽會官方提出的修正後條文中都已被刪除,但新增數項更為惡劣的條款。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強烈質疑,難道環保署也在搞集遊惡法,欲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傾聽人民聲音」都是假!

經常參與環評審查的公民團體強調,身為「頭家」的人民不只有「旁聽」的權利, 應正名為「民眾參與環評審查作業要點」,確保資料即時、正確、完整的公開,以及民眾參與的管道和機會,而不是如官方版本只想要加速審查,目前以審查案件時間長短、積案多寡作為績效指標,是本末倒置嚴重錯誤,必須立即改正。相較於開發單位的報告和回應時間,給與民眾和團體陳述意見時間實在過短,不應為了審查效率而阻絕人民發言的空間;且開發單位對於民間所提的明顯錯誤總是置之不理,變成形式上「撐幾個小時就過去了」,許多案子的重要癥結點,一談再談「一路迴避、始終如一」,尚未釐清就已經過關。

而官方新版本第六點第三項,竟規定第二次以後的審查會「不再受理旁聽登記發言,但仍得旁聽,如有意見應以書面意見表達」 ,完全封殺民間聲音 。

第六點第四項也規定 「與討論議題無關意見 .... . 不予處理或回應」 ,官僚倨傲的蠻橫態度令人驚恐萬分,彷如 戒嚴軍政時代衙門再現,當今街頭巷議「老國民黨回來了」果然不是空穴來風?!

與會團體憤怒地表示,「不要隨意測試底線與耐心」,他們用心參與第一次的公聽會,提出許多建言,十月初署長也率一級主管與環保團體座談,欲建立互信基礎,共同對抗外來的政商壓力,孰知環保署愈走愈回去。「好話不說第二遍」,第一次公聽會所針對的資訊公開問題仍未處理下,這次不會再說,以免浪費時間,請環保署推動環評程序資訊公開,像推動旁聽要點那麼積極。

共同行動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然步道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蔬食抗暖化聯盟、綠黨

新聞聯絡人: 潘翰聲0935-295815 綠黨 02-239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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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不是個長期投入環保的教授嗎?要不要先問問他這是怎麼回事呢?

還有,ㄟ,環保署的主任秘書是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的前董事長劉銘龍。
要不要先問問他這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