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企業倫理怎麼教?

2008/12/05

【經濟日報╱司徒達賢】

2008.12.05 02:54 am

企業追求獲利的過程中,是否對社會產生正面貢獻,還是只圖利本身?專業經理的決策,是否在有意無意間犧牲了投資人、消費者甚至社會大眾的長期利益?這些都與企業倫理有關。企業的規模與影響力愈來愈大,為了確保企業目標、經理人目標與社會整體長期目標三者間的一致性,必須講究企業倫理。基於此一理由,近來商管教育也主張開設「企業倫理」課程。

企業倫理課程十分重要,問題是應該怎麼去教?基於對企業倫理的了解,我認為要注意「三不」。第一,企業倫理不應成為「說教」或對道德觀念的呼籲。因為如果這種做法有效,則我們從小的「公民與道德」課目早已發生作用,不須到商管學院再重複。

第二,企業倫理不應與「法治教育」混為一談。有許多企業倫理的案例,例如大家常談到的「恩龍案」,其實主要問題出在法律體系、法規詮釋,以及守法與執法方面,非關倫理。針對這些精明世故、手段高強的高階人員,向他們訴說倫理的重要性,能產生作用的機率極為微小。唯有在法律上將監督、防範與懲罰等機制設計得更周延完備,才是治本之道。

第三,企業倫理也不等同於公司治理。兩者固然必須互相搭配(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但企業倫理的重點在於個人的價值取捨,公司治理則是管理制度的設計,如果在企業倫理的課程中投入太多時間在制度層面,也會犧牲對個人價值觀方面的探討。

我認為,在企業倫理的課程中,應經由深入的個案研討協助大家反省、檢視自己在價值觀上的定位與取捨。而且這些個案中的決策,應該都在「合法」範圍之內,以有別於法治教育。這些個案中的決策應表現出不同價值觀之間的矛盾掙扎,例如人情與前程之間的取捨。

例如,若有家族長輩對公司的人事進行關說,應如何處理?上級長官的關說,處理方法又有何不同?面對過去極為要好,目前任職於同業的老同學,在談到公司研發方向時,要保留到什麼程度?若對方沒有戒心,我們應否藉機探聽對方公司的研發重點?

又如,發現其他部門的同仁有小小的舞弊行為,自己應否主動告發?直屬長官明知違反公司規定,卻為了時效或方便而採取某些行動時,應否犯顏直諫?會不會向更上級的長官投訴?會不會為了追求業績、取得好感而向甲客戶私下透露乙客戶的下單情形?如果拒絕透露,應如何表示而不傷感情?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在真實世界中,這些問題並無確切答案,因為不同的情境,有不同的考慮,當事人一方面要研判情勢以及各種作法的得失,一方面也反映較深層的價值觀念以及對所謂倫理的看法。

經由大量的個案研討,學生不僅對倫理議題更為敏銳,能理解各項決策的長期及間接影響,也更能深切體認,與他人相比,自己在這些價值取捨上,究竟秉持著怎樣的原則,或竟然缺乏一致的原則。澄清了這些以後,才知道怎樣的抉擇更合乎自己真正的深層價值。簡言之,在真實人生中若遇到類似決策,要怎樣做才不會後悔。

這樣的教學,顯然有別於「公民與道德」、「遵法觀念宣導」,以及「公司治理」,也才能達到企業倫理課程的真正目的。

(作者是政治大學企業管理所系教授)

【2008/12/0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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