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抗議勞工權益受到漠視,公視工會透過一人一貼活動,七百多名員工共同發出『沉默的怒吼』。

十月廿八到十一月五日,長達一周的時間,公視辦公室內氣氛不尋常,在工作人員身上、辦公桌上、擺飾上,甚至於金鐘獎盃上,任何角落都可以看到「抗議 漠視勞工權益」的大圓形貼紙。

這段期間,還衍生出意外插曲。由於部份工作人員南下轉播高雄世運會期間,原本計畫在現場張貼抗議貼紙,公視副總鍾裕淵隨即南下威脅說回去要辦人,使得抗議行動受阻。但工會認為,這僅是提出訴求,並沒有採取任何抵制抗爭行動,員工仍以完成自身職務為首要目標,公視基金會不應該以此作為懲處的藉口。

針對這次罕見抗議的大動作,起因在於,原本工會擬向董事會提出三項訴求,其一是落實勞基法;二、依董事會通過「97年度績效考績修正辦法」,執行主管評鑑;第三是恢復餐廳使用空間。

正當工會擬將三項員工連署送交董事會之際,董事會卻在十月二十日先行通過了總經理提出的年終獎金調整案,將原本固定發放的一個月,調降為0.6個月,其餘的經費,改成績效獎金。根據工會粗估,全公視編制員工以800人計算,將有600人受到壓縮,也就是意味著將有四分之三的員工受到衝擊。面對這項重大改變,事前管理階層並沒有充份與工會溝通,引起工會強烈不滿。

另方面,由於總經理馮賢賢曾與工會協商,同意落實原有的逆評制度,將主管評鑑列入考績20%比例計分,經董事會通過之後,次月馮賢賢一改先前承諾,並違反董事會決議,向工會提出不列入計分的要求,推說是主管們反對,工會對這種事後反悔的做法未能同意,後來又改成只能評到直屬主管,意味只能評到組長級,而且只佔10%評分比例,工會認為與原來協議相距太遠,在此強烈要求,依照原協議執行。

此外,長期以來,公視基金會要求部份部門之同仁工作十二小時內,其工時僅以八小時計算,卻未依法發給加班費 (有工作班表與結算報表可查) ,根據製作部四月份的資料中,就發現有多位攝影,工作時間從早上十點,做到晚上九點以後才收工,工作時數長達十餘個小時。還有女性員工於懷孕期間,仍須配合戶外轉播錄影作業,工作到深夜十二點。在總統大選期間,有些攝影連續工作長達十二天至十七天,事後也只是以實際加班時數予以補休,這些都明顯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另方面,由於總經理計畫將目前在華視的新聞部搬回東湖公視,藉機要來做空間大調整,影響所及,幾乎遍及各部門;其中最讓員工不滿的是,以公視周邊的環境來看,出門用餐原本就比較花時間,總經理卻要將B棟四樓餐廳廢除,對員工非常不方便,完全漠視員工的真正需求,心態可議。

而且,B棟四樓餐廳已經兼具會議室、會客室、錄影來賓等待區、參觀休息區等複合式多功能。讓人不解的是,在經費不足情況下,這樣的大搬家是否真有必要?公視的經費一分一毫真的都是花在刀口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