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工會昨(9日)天在台北市勞工局,進行兩場勞資爭議調解會,起因是工會常務理事謝啟明與陳春山,分別被記大過兩次、大過一次。由於這兩人是工會列席董事會的代表,對管理事務及決策瞭解最多;處分的過程又過於草率,理由也不合理,有打壓工會之嫌,所以工會要求公司撤銷對這兩人的處分。

這兩個處分的時間點也十分敏感。公共電視自從去年底總經理馮賢賢上任以來,進行的各項「改革」,基層員工普遍不能接受;譬如,裁撤約聘僱與臨時人員,使得正職人員工作時數增加,卻無相應的加班費,以及為了整合大新聞平台,讓各部門的位置做大規模的調動,並結束員工餐廳。於是工會在9月22日,發動了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回歸勞基法」、「依董事會決議實施主管評鑑」、「保留現有餐廳」等三項訴求,並進行一人一貼「漠視勞工權益」的抗議。處分便發生在接下來的10月、11月。

記謝啟明兩個大過的理由,是從今年1月到8月有43天無刷卡紀錄。然而謝啟明在公視擔任節目製作人,採用工作規範中的責任工作制,是以工作計畫及派工單來做上班的依據;雖然刷卡規則中有提到,責任工作制員工來公司時,也應該要刷卡,但當初謝啟明特別為此詢問過人事室,「既然都採責任制為什麼還要刷卡?」公視人事法務組林顯誠回說,是因為公司器材有時會有失竊的情形,刷卡僅是為了掌握有哪些員工在公司。

如今,當謝啟明拿著一大疊他在這期間完成的工作計畫,來証明他並沒有怠忽職守時;資方代表—當初向他解釋刷卡規則的林顯誠—卻一口咬定無刷卡紀錄就是曠職。由於公視在執行這項懲處的過程,僅派一名行政的小姐,在沒有告知可能的後果下,籠統地詢問謝啟明這43天無刷卡的原因,謝啟明也籠統地回答那幾天去工會,並無一天天對照,所以調解委員要求公司要做的更仔細的調查。列席調解會的大眾傳播業工會聯合會總幹事陳文賢補充,曠職的認定並不能只靠沒刷卡一事,公司應該提出更多的證據與判定的理由,而非先指責員工曠職,再要求員工證明自己有上班,這在道理上說不通。

陳春山現為原視的製作人,被記過的理由有三點,包括:「看見南島」節目品質不佳、原住民運動紀錄片執行延宕、用電腦算樂透號碼使合約延宕。其中除第二點,公司有事先和陳春山溝通過,陳春山並已解釋他在5月接手時,這個專案就處於延宕的狀態,不是他執行的問題;其餘兩點,陳春山表示在記過前並沒有告知他,在調解會上,資方代表人事法務組林顯誠卻也無法解釋,什麼叫做節目品質不佳,用得是什麼標準;連資方派出的調解委員徐則鈺律師,都在撤銷處分的方案上簽字,但資方仍不願妥協。最後調解失敗,陳春山將提出告訴。

陳文賢感嘆,現在公視的總經理馮賢賢跟副總經理鐘裕淵,以前都曾是工會的幹部,沒想到現在會用這樣的方式來打擊工會,真是換個位置換個腦袋;公視作為一個替弱勢發聲的公共媒體,如果自己的員工都照顧不好,那做出來的節目還有什麼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