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族的大溫暖 6月5日見真章

2007/06/02
苦勞網實習記者

因應卡債問題嚴重而提出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經過一年多的等待,終於在4月時通過立法院一讀,並在6月5日依照立院程序排在審查的第三案,但面對藍綠政黨惡鬥及銀行財團頻頻施壓,是否能順利闖關還有許多未知數。

對此,銀行公會與行政院金管會於5月29日買下自由時報A7全版廣告,以座談會的形式表達他們的立場。而廣大的卡債朋友,由於身陷財務困擾,並無多餘經費購買廣告,所以「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於今日發起催生債清法遊行活動,讓卡債朋友有機會站出來說話。

遊行路線經過教育部、立法院、司法院,最後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透過呼喊「犯罪可假釋,卡奴無更生」、「通過債清法,讓我活下去」、「窮人站起來,才有大溫暖」等口號,呼籲台灣領導人、政黨、立委表態支持,遊行成員除了自發性參加的民眾,更有多達25個社會團體共襄盛舉。

銀行與金管會認為若是輕易的讓債清法通過,可能會讓目前透過「債務協商機制」還款的民眾毀諾率增加到七成,並引起下一波的金融風暴。

對此,參加遊行的債務人李先生指出,他雖然因為特殊疾病,能較輕易的與銀行達成協商,將現有債務分成十年零利率償還,比起一般還需負擔利率的民眾幸運多了,但每個月仍需支付兩萬多元,據他了解現在能履行還款的債務人降了八成左右,應該都是因為無法負擔下去的緣故,並不是沒有誠意還款而故意毀約,否則一開始何必還去協商呢?一位陳先生也提出疑問,為何銀行不去追討更龐大的財團呆帳,卻對卡債族窮追猛打。

另外,李先生也指出現在協商機制中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最離譜的就是萬一他不幸因病離世,他過去所有的還的錢就都不算數了,他曾向銀行公會詢問解決辦法,公會回答只能選擇拋棄,但是拋棄不只需在生前3 個月辦理,在債務人死後3個月,他的親屬還要再去做二次拋棄,否則親屬都還是要過著被銀行追債的日子,不過李先生並無其他兄弟姐妹與子女,他認為要讓年邁又不識字的父母去完成手續實在有其困難度。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今天表示,卡債背後反應的其實是貧窮與社會福利的問題,但是銀行在一些有關債務人權益的條文上態度卻很強硬,包括希望債清法通過後能過兩年再實施(兩年日出條款),還有經過債務協商機制的民眾不能再使用債清法,另外尚有房屋貸款的債務人,在還款期間除了利息仍需償還房貸本金。

經過法扶基金會與銀行的討論,銀行同意債清法通過後後半年可以實施,已使用債務協商機制的卡債朋友,若可證明無法履行協商時可申請使用債清法,不過關於房貸部份,林永頌表示他們站在保護債務人基本居住權的立場,向銀行提出十年的房貸寬限期,希望在還款期間延緩本金償還只需繳納房貸利息,但卻遭到銀行否決。

最後「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表示,催生債清法的戰役還很長,但他們會持續的關注並行動,包括6月5日星期二早上的關鍵期,他們也會前進立法院監督法案的狀況,而在此之前想為債清法盡一份心,卻礙於各種情況無法站出來的朋友們,可撥打電話給所在行政區的立法委員,讓立委們了解債清法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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