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自救會 告北市縣府2單位

2008/12/24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2008.12.24 02:36 am

專業都市改革組織等單位昨天按鈴控告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北縣文化局,並針對樂生療養院十棟建物提出假處分,要求台北縣政府在樂生療養院異地重組工程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前,不得進行樂生院拆遷重組工程並停止興建新莊機廠。

樂生自救會指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一定規模的工程建設在施工前,都須辦理環評程序,但樂生療養院的環評分析尚未有明確審查結果,施工單位即如火如荼拆除舊院區房舍並進行機廠設施工程。

為此,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組織,在昨天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律師,向環保署提出公民訴訟聲請通知書,具體要求環保署應命北市捷運局、台北縣政府、文建會等機關就捷運新莊線工程、樂生療養院異地重組工程等案,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前,不得執行任何開發,包括架設施工圍籬。

【2008/12/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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