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志豪】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昨日對DRAM產業紓困發表看法,提出需取得關鍵技術、垂直或水平整合、經營團隊重組等3大條件,但經濟部工業局昨日卻退回力晶及瑞晶上週提送的「DRAM產業整合升級方案」。其中最大的關鍵,就是政府希望DRAM技術能來台落地,但是爾必達對此態度保留,至於還在與南亞科協商中的美光,其實也無意將技術移轉來台落地。
台灣DRAM產業發展了近20年,但一直以來都是向技術母廠技轉,所以就算DRAM產業經歷了數次的整併,但台灣DRAM廠仍無法擺脫技轉代工的營運模式,就算近來如南亞科與英飛凌(DRAM事業其後切割獨立為奇夢達)簽約進行90奈米技術合作,宣佈技術專利將共同擁有,但事實上,90奈米製程不包括許多基礎型製程專利,南亞科還是要付錢給英飛凌或之後的奇夢達。
所以,雖然現在力晶及爾必達、南亞科及美光等兩大陣營,均對政府表達申請紓困的意願,但技術在台落地的目標仍難以達成,這也是經濟部不滿意力晶提案而予以退回重議的原因。但是,對力晶或南亞科來說,要向母廠要求技轉已經是不容易的事,現在要求把技術留在台灣研發,這根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爾必達、美光、海力士等DRAM大廠,技術研發專利及成果均是十數年來的累積,總投資金額都在數千億美元之譜,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就移轉到台灣。再者,有許多人建議應花錢買下技術母廠,但此一方法更不可行,一來是美日等國對於跨國投資有重重限制,二來技術研發的關鍵在於人,而不是公司,若買到的只是個空殼,錢等於是白花了。
所以,政府及台灣DRAM廠或可退一步來想,應思考將產品組合授權放大,不再只是單純的技轉製程、代工標準型DRAM的商業模式。以繪圖卡用GDDR來說,目前是被三星、海力士、奇夢達等3大業者掌控,爾必達、美光則在行動DRAM(Mobile DRAM)或消費性低功耗DRAM上最為擅長,此塊市場就算在此刻,毛利率至少仍可保有2成。
若能得到技術母廠完整的產品組合授權,就算製程技術仍要依賴技轉,至少標準型DRAM景氣崩盤時,仍有其它高毛利的產品線可以減少受創程度。另外,若台灣DRAM廠可以生產利基型DRAM,對於宏達電、華碩等手機廠,或是微星、技嘉等繪圖卡廠來說,就可不再受制於國際大廠的箝制,可以取得低成本的DRAM關鍵零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