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三天,民國九十七年就結束了,公視九十七年度依法應該獲得政府捐贈的半數四億五千萬元預算,卻還被立法院凍結,這不只是使公視經營困難的家務事,更是全體國民應該留意立法院是否守法的大事。

依立法院公報第八十三卷第六十一期院會紀錄:「公視基金會之經營並不以營利為目的,為確保公視基金會之有效運作,公視法特規定政府每年應編列預算捐贈適當金額作為主要經費來源。」依此立法意旨,政府負有捐贈予公視基金會之法定義務。同時,按照民國九十年立法院決議:「為增進公益,避免公視基金會財源困窘,造成人才流失、節目製播品質下降,暨因應無線廣播電視數位化發展之需要,維持政府捐贈比例。」以此決議入法,維持每年九億元之捐贈金額迄今。

按照公視法,政府捐贈是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元之設計,維護民眾表達自由及之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等公益目的,性質上屬公法上之給付義務,而非民事性質之捐贈契約。凡此立法院白紙黑字立法意旨與條文皆清清楚楚,全民可鑑,豈容肆意抹殺。

或謂公視預算被凍結至今,仍能運作,或可不需此四億五千萬元。這是謬見。一者,公視自今年八月起,被迫動用準備將來更新設備的歷年折舊累積基金與歷年結餘款,全體同仁勉強支撐,但許多新節目進度已嚴重受影響;又由於承辦之原民、客家與宏觀電視屬標案性質,需預先墊付相關支出,公視面對新的年度,捉襟見肘,正常運作已然深受預算凍結之害甚明。更重要者,凍結捐贈預算之舉已如前所敘明,本身缺乏正當性,不應繼續。有何理由委屈公視勉強苦撐,影響全民收視權益?

至於立委與社會公眾關切的監督機制、決策透明、內部經管與公視公正獨立性等議題,具正當性,公視應積極回應。公視基金會近期內將做好下面幾件事:一、整理現有監督、申訴、資訊公開等制度,完整上網公告,讓社會大眾更清楚瞭解,並接受公評。二、整理對外所有往來公務文書等資訊,對大眾公開。三、整理節目製作與設備採購等相關經費使用情形,在合法原則下,盡快對大眾公開。四、責成管理團隊和同仁與工會積極溝通,建構民主參與制度,董事會賦予管理團隊權力,也將依規定定期考評,科以責任。五、配合本年度依例將進行之公共價值評量作業,擴大邀請社會公正人士作為評量委員,除整體檢驗公視基金會轄下各台今年度之公共價值表現外,並將針對廣受關切的節目審視評量其品質與公正性,並將結果公告,以昭公信。六、至各地召開公聽會,廣聽民意,建構更周全的公民監督機制。

短短兩周,已有超過十萬人在公視網站連署呼籲立法院解凍預算與刪除戕害公視獨立自主的相關決議文。跨年活動已經開始倒數計時,社會大眾都在期待,我們可以透過專業與公開的方式讓公視更好,而不是用塗抹政治顏色,模糊了是非。懇請立法院依法守法,及時解凍預算,讓公視由全民來監督。

(本文載於12月29日聯合報A13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