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要求銀行紓困茂德等 企業案,本會今(19)日下午緊急連絡土銀、臺企銀、兆豐銀、合庫、彰銀5家工會理事長及民股董事開會討 論,決議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一、堅決反對以債作股。

二、反對茂德公司要求增貸償還外資持有之到期公司債。

    三、為了股東權益、人民資產,所有紓困案須經銀行董事會(不得以常務董事會決議)同意通過。

四、接受銀行紓困的企業必須承諾:

(一)紓困企業本身及董、監事個人應該增加擔保品。

(二)紓困企業必須承諾財務透明化。

    (三)立委等民意代表及公部門不可施壓硬性關說,讓銀行維持自主、專業空間,並尊重各銀行風險控管的評估,否 則本會不排除公布不當關說的名單。

    五、依98.1.9立法院修正公司法規定,政府可直接紓困企業,其須提出自救計劃;接受紓困金額10億元以 上者,公司經理人應到立法院報告自救計劃內容。

     本會重申,雖 然銀行經營環境受到國內外大環境日趨嚴峻影響,但仍基於銀行之社會責任,配合政府「三挺政策」,如日後紓困 企業不幸倒閉,政府應直接入股負責承接當初紓困金額,做銀行體系堅強後盾。

新聞連絡人: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韓仕賢0933-283106、0933-20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