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要求銀行紓困茂德等
企業案,本會今(19)
一、堅決反對以債作股。
二、反對茂德公司要求增貸償還外資持有之到期公司債。
三、為了股東權益、人民資產,所有紓困案須經銀行董事會(
四、接受銀行紓困的企業必須承諾:
(一)紓困企業本身及董、監事個人應該增加擔保品。
(二)紓困企業必須承諾財務透明化。
(三)立委等民意代表及公部門不可施壓硬性關說,
五、依98.1.9立法院修正公司法規定,政府可直接紓困企業,
本會重申,
新聞連絡人: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韓仕賢0933-283106、0933-20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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