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搶救公視聯盟拜訪公視鄭同僚董事長會後新聞稿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09/01/14

公民搶救公視聯盟在今日成立記者會後,旋即展開第一項行動—拜訪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尤其在立法院昨晚做出「四限」決議,並在決議中更進一步將公視限縮為原民台、客家台、宏觀電視台的委辦單位時,公共電視台董事長對這些明顯戕害公視獨立自主性的決議究竟持何立場,也是公搶盟各成員關心的議題。在歷經近兩小時的會談,觸及議題以及政董事長的相關回應如下,對於公搶盟的建議與意見,鄭董事長的回應都十分積極,並承諾會立即付出努力。

1. 請鄭董事長趕緊召開記者會,對立院通過的決議,表達明確立場,捍衛公視的獨立自主性。

關於原客宏三台,鄭董事長表示,委辦情形由來已久,這一次國民黨團提決議文,要求『客台預算包含新聞節目製作購買費用、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節目製作播映作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客家委員會核可同意始能動支』。為了守住公視獨立自主精神,鄭董事長特地將上述國民黨團初稿,改以公視法第三十條之內容,將相關細目等文字刪除,也刪除『核可』等文字,建議給國民黨團。對鄭董事長來說,這是他對維護公視自主的努力,未料林益世委員會說成是鄭同僚董事長所提的案。

公搶盟與會代表向鄭董事長表示,我們可以體會鄭董事長的苦心,但這樣的文字條文,確實是還有瑕疵。雖然刪去核可兩字,但是『預算報請客委會詢預算程序同意始能動支』文字仍在。也就是留下了客委會可以不同意,並藉由不同意而來干涉內容的空間,對於媒體的獨立自主,當然有害。

鄭董事長當場表示,他未曾料到這樣還有不妥,他原意是要擋住更不妥的,但他願意接受這樣的指教。並進一步推動公視法修法,讓長期扭曲的委辦情形,可以改正,企求正常的公廣媒體生態。

與會代表表示認同,並共同協助推動公視法修法。同時與會代表也建議鄭董事長召開公視董事會,盡速對立院決議做出反應,以清民間視聽。

鄭董事長已承諾召開。

2. 請鄭董事長考慮就預算凍結案提出釋憲

凍結預算一事,於公視法第二條之精神不符。公搶盟與會代表建議公共電視應作為表率,對立院凍結預算一事,提出釋憲申請。釋憲案例若成,不但可避掉立法院之無理要脅,並可讓公眾近一步認識公視法精神,更可做為爭取是非道理的典範。

對此鄭董事長表示會考慮,並在董事會討論。

3. 請鄭董事長支持經營團隊及總經理,具體保障公視的改革,提供充足事證、資訊讓董事會了解總經理之工作成效

與會代表表示,公共電視這一年來改革成效卓越,再提升的空間當然還有,但在預算凍結的艱苦環境下,在節目製作與收視上都有所表現,實屬難能。這跟公視的經營管理團隊,尤其是總經理的改革意志、理想堅持,有絕對的關係。改革過程中,必有反作用力,但如未能挺住,便可能再失去一個理想實踐的空間。所以請鄭董事長能明確表達對改革的支持。對經營團隊的支持。

這一點鄭董事長表示,他很支持總經理以及經營團隊的各項改革。並會更清楚讓外界了解他的立場與態度,同時也會在下次董事會進行評鑑時提供充足事證。

4. 請鄭董事長將公視董事會議全程錄音檔案列為公共檔案,社會可申請檢閱之。涉及人事評論評鑑等事宜,經當事人同意,亦可列為公共檔案。

這一點鄭董事長表示他十分支持,並會努力推動。

5. 請慰留洪蘭董事

鄭董事長表示這也符合他的想法,當然會盡力慰留。

6. 請與公民團體合作,具體呈現公視之公民社會性格,並從中呈現及捍衛公視之獨立自主性

鄭董事長當然歡迎,但為維持公視各工作人員的獨立自主性,鄭董事長並不好由他承諾要與公民團體合作做節目,但歡迎公民團體提出合作計畫。

敬邀,歡迎媒體朋友引用、報導。謝謝

公民搶救公視聯盟秘書處 新聞聯絡人 馮喬蘭 0928314293

主題: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

回應

2009年1月22日 尾巴,就是浪漫~~
http://blog.roodo.com/fox/archives/8146323.html

公視公廣集團被執政黨以預算綁架,在立法院上個會期內無法解凍,已經是一個挫敗。如今有不同團體吹亂「搶救公視」調,導致今天有先期的關注團體發出澄清:
----------
媒觀:搶救公視 必須同時監督與批判
2009/01/21 20:39:16
(以下全文轉載)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1日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今天表示,搶救公視的同時,公民團體必須監督與批判公共電視;呼籲公視基金會董事長鄭同僚應在23日前依約提出「對社會大眾承諾書」的具體規劃時間表。
中國時報今天刊出的「搶救公視變了調」短評,指「部分公民團體搶救公視行動,已經因為不知自制而變了調。公廣集團當然不應受到政治力不當干預;但部分公民團體以聯盟方式希望與公視合作節目,這就明顯逾越了聲援的分際,更與公視獨立自主的方向背道而馳,實在難逃瓜田李下之嫌」。
為了避免外界誤以為發起搶救公視遊行活動的團體就是「公民搶救公視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和媒體改造學社今天發表聲明並澄清。
媒觀等團體表示,短評中所指的「公民搶救公視聯盟」是由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所發起,並非1月1日發起「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以及1月9日「藝文界搶救公視大作戰」的媒觀、社大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和參與活動的媒體改造學社等團體。
聲明表示,媒觀從未加入「公民搶救公視聯盟」,也未要求鄭同僚和公民團體合作節目、慰留特定董事,更沒有要求鄭同僚支持經營團隊及總經理。
媒觀等團體指出,他們在行動中不斷強調,搶救公視的同時,公民團體必須監督與批判公共電視,要求公視基金會確實落實產業民主、公民監督及資訊公開等公共媒體的基本基神。
媒觀等團體重申,有反省力的公共電視與公民社會才能滋長出實踐公共價值的公共媒體,提醒鄭同僚應在23日前依約提出「對社會大眾承諾書」的具體規劃時間表,儘速完成在2008年12月29日與公民團體簽署落實產業民主、公眾監督和資訊公開等承諾。
(新聞轉載到此)
----------
如果多個團體各自提出觀點與要求,肯定使原調被模糊,反對者或執政黨(與其支持媒體)也可能借題發揮打散公民團體的訴求吧。
但還是令我不滿的是,這人本教育基金會打哪冒出來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