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文化:黑馬非馬 種族膚色與族裔文化

2009/01/24

 美國新任總統歐巴馬就職大典,終於在眾人的殷切期待中隆重登場、圓滿落幕,而回顧過去這一個月來的各項醞釀籌備造勢活動,「黑馬躍白宮」幾乎成為華文傳媒世界中最響亮、最耀眼的標題口號,並由此開展出一系列的相關新聞報導與場內外花絮即景。

 但為什麼是「黑馬躍白宮」呢?首先,當然是「黑」與「白」的強烈對比,形成了一定的戲劇效果與張力,過去入主白宮的都是清一色的白人,而此次乃美國歷史上的頭一遭由黑人入主。其次,拜歐巴馬中文音譯姓氏所帶出來的「馬」之聯想,搭配上躍馬中原的動態想像,就更有開創新格局新氣象的一番恢弘氣勢。當然,這裡還暗示了歐巴馬作為此次美國總統大選中的「黑馬」,出人意料卻實力強悍地一路過關斬將,讓美國政壇老手一一中箭落馬。

 但為什麼不是「非馬躍白宮」呢?「黑馬」與「非馬」,究竟有何不同?歐巴馬作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與歐巴馬作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非」裔總統,究竟又有何差異?難道「黑」與「非」的差別,只在於一個比較政治不正確,一個比較政治正確嗎?而歐巴馬到底有多「黑」、又有多「非」呢?

 如果文字命名是比政黨政治更政治化的權力爭奪,那我們就該好好追溯一下這「黑」與「非」的歷史演變。十七世紀因美國非法販奴活動而被強迫運往美國的非洲人,多以Africans自居,因被迫為奴,亦被稱為negroes(黑奴)、nigger(黑鬼,此詞後來演變成具輕蔑鄙視意涵的種族歧視字眼)或blacks(黑人)。而在十八世紀末興起的反蓄奴運動中,black Americans (美國黑人) 或colored people (有色人種)成為新一波的自我命名方式。而在十九世紀末Afro-American(非裔美國人)的用法開始出現,希望以「族裔文化傳承」取代「種族膚色」的差異區分。但在二十世紀六○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中,「黑人」一詞卻再度捲土重來,企圖撥亂反正,一掃該詞所沾黏的各種負面、劣等聯想,以「黑即是美」(Black is beautiful)為信念,化恥辱為榮耀。而八○年代以降,「非裔美國人」一詞則再次浮出檯面,和亞裔美國人、墨裔美國人、西裔美國人等一樣,成為新一波以「族裔」取代「種族」、以「文化」取代「膚色」的自我命名方式。

 而在當前的用法中,「非裔美國人」乃最為政治正確的用語,當然也有不少「非裔美國人」抱怨,把他/她們跟華裔美國人或愛爾蘭裔美國人齊頭並列,乃是泯滅「非裔美國人」血淚歷史與社會困境的殘酷做法。而當前「黑人」的用法也很普遍,可以很中性,也可以很基進(連結到六○年代的民權運動),但終究還是擺脫不了以膚色(黑)界定種族(黑人)的人種學魔咒。雖然現在我們都知道要用第一位「華裔」美國科學家而不是「黃種」美國科學家,要用第一位「原住民」部長而不是「紅人」部長,但對美國第一位「黑人」總統或美國第一位「非裔」總統的用法,卻出現了較為寬鬆的尺度,這不僅說明了「黑」與「非」在美國歷史上的糾結,也預示了此二詞在未來更具創造性的滑動與連結。

 在歐巴馬的自傳中曾寫到:「我的父親與我身邊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膚像瀝青一樣黑,我的母親卻像牛奶一樣白」。這種在膚色種族政治下的成長陰影,當然不會隨著「非裔美國人」的自我文化命名而消失。只是在歐巴馬的例子中,讓我們不僅看到膚色種族政治的問題,也看到「族裔文化傳承」的問題,以及兩者所共同擁有的父權血緣預設。美國白人母親、非洲肯亞父親的歐巴馬,出生在夏威夷、成長在印尼與美國的歐巴馬,就只能是「黑人」,也只能是「非裔」。看來「非裔美國人」和「美國黑人」的說法都是換湯不換藥,一樣父系中心、一樣父權為上。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