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0
* 2009-02-10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特稿】
失業率攀升,不被資遣,都成為一種奢侈,何況有份工作,且還是人人稱羨的公務員。考試院希望公務員比照一般人「有任就有免」,方向值得肯定,但影響公務員權益甚劇,掌握生殺大權的考績審核人員,素質及評斷標準須更嚴格把關。
公務員保障年終獎金等相關福利,不因經濟不景氣而減少,確實讓人羨慕,尤其在不少人面臨沒有年終、裁員、無薪假的今天,公務員保障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外加一到半個月不等的考績獎金,的確讓一般民眾有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考試院研擬修法,要求公務員考績連續兩次丙等,就必須捲舖蓋走路,算是回應外界對於公務員鐵飯碗的質疑,值得肯定。但是每年要淘汰多少人?要訂出比例,如果真是為淘汰而淘汰,對公務員也不盡公平。
其實,公務員獎優汰劣要徹底落實,不是在於每年一定要淘汰多少人,而在於考績制度如何建立。考績好壞,有時很主觀,可能因為私交、是否有拿到好處、或是不想得罪哪些後台很硬的人;若沒有訂出明確考核標準,或是碰到人品不佳、卻掌握生殺大權的長官,有可能助長拉幫結派或是私相授受等不良歪風。
考試院這次希望大刀闊斧改革,值得肯定,但是考績既然足以讓公務員丟飯碗,研擬法案時,絕不可含糊。公務員也應敞開心胸,大力支持,應藉由這次改革機會,洗刷外人對於公務員「混吃等退休」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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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誰打考績 如何篩選?
整篇風涼話!
現在公務員考績是該開除還比較容易拿甲,認真負責的反而容易拿乙。
那亂改下去不就是該開除的繼續拿甲,對得起薪水的公務員反而容易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