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沈婉玉】

菸害防制法於日前正式施行,許多室內與公共空間因此皆明令規定全面禁菸,癮君子若想抽菸放鬆一下,稍一不慎恐怕隨時可能接到罰單。新法的修改雖保障了不抽菸者的空間品質,但同時卻也使抽菸者的形象遭妖魔化,乃至基本人權被戕害。

長達九天的農曆春節假期剛過,天氣又漸漸轉晴,大部分的人莫不把握難得的假期出門旅遊、好好放鬆一下心情。然而,對於「癮君子」們來說,印象最深刻恐怕不是旅遊時的大塞車或者是爆滿人潮,而是無論何處都無法好好放鬆享受吞雲吐霧的樂趣,這可能才是他們最印象深刻的事。

無論是想要走一趟博物館、美術館、海洋生物館等文教機構來個知性之旅,或是到合家歡樂、刺激有趣的遊樂園一遊,甚至是登高遊覽合歡山、阿里山等觀光景點,都不再可以隨心所欲地點根菸。想解菸癮,最好先勘查環境、三思而行,否則還沒快樂似神仙,可能就會收到二千至一萬元的罰單。

菸害防制法上路癮君子猶如公敵

這一切的改變,都是因為今年一月十一日菸害防制法正式施行。所有的博物館、風景區、遊樂園、游泳池、高爾夫球練習場與棒球場等室內及室外未設吸菸區之處,皆全面禁菸。因此,癮君子們出外遊玩或甚至祇是在公園、運動場散散步,都要至戶外指定吸菸區才可以吸菸,否則一時的大意或僥倖心理,一不小心就造成荷包受傷、敗興而歸。

對於企業及營業場所經營管理者與負責人來說,菸害防制法正式施行後就不祇是方便性的問題。首先,室內工作與公開場所全面禁菸,且必須張貼明顯的禁菸標示,否則最高可處五萬元的罰款。而在戶外設置吸菸區,需有明顯標示,不可以超過室外面積的一半,亦不得設於必經之處所。

三人以上的室內工作場所,不論是辦公室、廠房、樓梯間、茶水間、廁所或是走廊,祇要是員工上班時間會用到的地方,室內都屬於全面禁菸的範圍,即便是主管個人辦公室也不能例外。也就是說,如果在世界最高的一○一辦公大樓內工作的人,就必須乘坐兩段電梯到達建築物外,才能抽菸,一來一回可能就要花掉三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