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洽簽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各界看法不一。學者認為關稅減讓實質內容比協定名稱更關鍵,台灣必須自問是否已做好準備?並在談判策略上展現智慧,才能確保最大利益。
在工商界大聲疾呼下,兩岸洽簽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議題引發熱烈討論。總統馬英九已定調這項競選政見「當選後當然要實現」,但內容及簽署方式可再討論,也沒有時程表。
經貿官員表示,由於綠營屢將CECA與中國和港澳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相提並論,為避免名稱上的混淆阻礙推動進程,今後將少提「CECA 」,改以「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取代。經濟部長尹啟銘更強調「CECA就是FTA(自由貿易協定)」,試圖排除名稱問題可能帶來的阻力。
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行政部門對於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已有共識,但名稱尚未確定。由於社會上仍有雜音,政府將就此持續溝通。
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事務處處長江啟臣表示,不管是「CEPA」用的「Arrangement」或「CECA」用的「 Agreement」,在國際法上效力相同,都屬於FTA的形式之一。
江啟臣說,「名稱不是問題,但關稅減讓涉及主權,未來簽署內容才是重點」。目前兩岸第一階段頂多只是意願表達,未來若雙方都有意願簽署協定,「經貿以外的文字內容」及「談判策略」才是台灣應該展現智慧之處;例如台灣應注意大陸是否會以外界關切的「矮化」意涵字眼,達成所謂「等同於政治統一」的企圖。
有關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方向,黃志鵬表示,台灣希望仿照東協與大陸所簽訂的框架性協定,以分期達成經濟整合的概念來降低可能的衝擊。
他說,初期階段,政府將考量廠商實際需要,要求對方給予重點產業早期免稅承諾(Early Harvest), 就關稅較高、出口利益較大的項目優先洽談,這部分「我們要得到的多,給的少」。
江啟臣則表示,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台灣從未與這麼大的貿易體洽簽FTA,「我們想要的,它(中國)一定會給嗎」?台灣應自問對中國市場的掌握是否足夠?若中國要求台灣先開放2000項禁止進口項目,再談「Early Harvest」,台灣「ready(準備好)了嗎」?
江啟臣強調,兩岸若真的達成共識要洽簽FTA,第二階段的實質談判將會「硬碰硬」,馬政府若要力推這項競選政見,更需預先規劃好下一步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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