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兩岸CECA挨批「港澳化」,認係大陸和港澳所簽CEPA翻版,將出賣主權。為免「以辭害義」,主政單位經濟部避談CECA,只說經濟合作。部長尹啟銘更改口表示,CECA就是FTA。
推動兩岸洽簽「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一直是馬政府經貿政策主張。總統馬英九日前更定調表示,CECA為其競選總統政見,當選後當然要實現;至於內容,以及簽署方式可再討論。
不願具名官員表示,由於綠營人士始終將CECA與大陸和港澳所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相提並論;而「CECA」、「CEPA」英文讀音相近,為免名稱上的混淆,阻礙相關工作推動進度,政府近期已避免使用「CECA」名稱。
綠營人士批評,兩岸簽署CECA後,便宜的中國勞工將可至台灣工作,造成台灣人民不是失業就是薪水大減;中國低價商品也將在台流通,衝擊本土商品,出賣台灣利益。綠營認為,兩岸若簽CECA,等同台灣成為中國的附屬,將出賣台灣主權!
由於雜音甚囂塵上,討論熱度逐漸升溫,主政單位經濟部近期已避免直接用「CECA」名稱,而改以「經濟合作協定」稱之。
尤其在綠營揚言若簽CECA,將發動罷免總統後,經濟部週日更罕見地先在下午傳遞簡訊「預告」將發布新聞稿說明對CECA立場;傍晚新聞稿上網披露後,部長尹啟銘又臨時決定晚間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說明。
記者會過程中,尹啟銘未直接談及「CECA」,全程改以「經濟合作協定」名稱論述立場。而在昨天的工商早餐會上,他更表示「CECA就是FTA(自由貿易協定)」;直接定調將與對岸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以排除名稱問題可能帶來的阻力。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說,行政部門對於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已有共識,但名稱尚未確定。
尹啟銘說,經濟部已規劃,將以研討會、論壇、對相關產業團體說明等方式徵詢各界意見,「包括反對黨我們都歡迎」。
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事務處處長江啟臣表示,不管「CEPA」的「Arrangement(安排)」或「CECA」的「Agreement(協定)」,都屬FTA形式之一,在國際法上具相同效力。
從「CECA」到「經濟合作協定」,再到「FTA」,政府為避免內部不必要政治爭議,「以辭害義」,選擇最國際化、淺顯易懂的代名詞,盼可在最大國內共識前提下,爭取最大經貿實際利益。







如果要爭取實際利益,請先把這整個談判團隊及背後的政府團隊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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