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的二二八責任

2009/02/28

* 2009-02-28 * 中國時報 * 【黃清龍】

 馬英九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發生,蔣介石是當時的國家領導人,當然有責任,不需要為他隱瞞,這是很正確的看法。問題在於:蔣介石究竟犯了什麼過錯?如何論斷他的責任?二二八事件,首先應該釐清的是當年的派兵決策過程。要問的是:蔣的指令究竟是如何下的?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陳儀發出電文報告蔣介石台灣發生動亂、台北臨時戒嚴等事。蔣則在三月一日日記記載:「以軍隊調離台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蔣所稱的「軍隊調離台灣」,指的是六十二軍和七十軍,前者於一九四六年八月調往秦皇島,後者於一九四六年底調往徐州,因此二二八發生時,陳儀手上的兵力十分有限。但陳儀身為行政長官,台灣發生動亂於他並不是件光彩的事。事情既已發生,能夠自行處理自屬上策,萬不得已才向中央求援。但與陳儀敵對的「中統」、「軍統」等各情報機構則函電交加,誇大事態發展的嚴重程度,以製造陳儀處置無方的印象。

 另方面,由台灣各界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則於三月三日致電蔣介石,並「懇請中央速派大員蒞台調處,以平民憤。」旅居上海、南京的台籍團體也紛紛上電,力陳長官官署之不當,反對中央派兵。但蔣仍於三月五日下達派兵指令,隔天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軍隊向市區進擊,三月九日,劉雨卿率領的廿一師抵達基隆,展開掃蕩、清鄉、肅亂。

 從以上敘述可知,蔣介石的下令派兵,是在陳儀、中統和軍統相互傾軋的混亂情勢中,最終做出的決定。他誤信陳儀、柯遠芬等人把二二八定性為「奸匪動亂」,「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又受到中統、軍統及憲兵系統情報的影響,以為「台灣暴動嚴重已極」,最後下令出兵,無論如何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另外,在做出派兵決定後,三月七日蔣日記寫道:「現時唯有懷柔。」而在大溪檔案中則有蔣給陳儀的親筆手諭,指示「不可報復」、「從寬處理」等。但顯然陳儀並沒有遵照。

 蔣介石指示:「政治上可退讓,軍事要求不得接受」。但是當時蔣的最大困難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對共作戰,手上無兵可派。因此所謂「現時唯有懷柔」,其實是不得不然。至於指示陳儀「不可報復」、要「從寬處理」,多少也是考量到陳儀的處境與心態,不希望他為了平亂求表現而恣意殺戮洩憤。事後證明,廿一師渡台後並沒有遵照蔣的指示。

 不僅如此,三月廿三日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蔣在當天日記還大加批評,指此舉是「不負責的挾意報復」,「實為毀滅本黨自身之禍因。」隔年六月即任命陳儀擔任浙江省主席,可見他並不認為陳儀處理二二八有何過錯。至於陳儀後來在台北馬場町刑場被槍決,則是他想策反湯恩伯投共不成,被扣上「勾結中共,陰謀叛亂」的罪名,和二二八的處置得當與否並沒有關連。

 簡單地說,若要追究二二八事件元凶,陳儀無疑應負主要責任。但蔣對整個事變所造成的殺戮悲劇,確實有重大責任。

 (作者為中國時報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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