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預算花在收購市府用地,如何振興經濟?!
目前立法院正在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其中農委會提報的「嘉義火車站附近地區都市更新案-阿里山林業村及檜意森活村計畫」,其土地權屬嘉義市政府超過50%,權屬林務局土地僅占不到10%;而98-101年所編列的特別預算二十幾億元中,光是取得嘉義市政府土地及地上物就需要花費近15億元,又超過了50%;這樣用我們百姓納稅的血汗錢去買原本就是屬於政府的用地,豈能說服悠悠百姓之口??另外,基地內嘉義市既有的果菜市場及魚市場,需至101年底才能遷出,又有上百戶占用戶需處理,這樣來得及救我們的經濟嗎?符合人民的期望和觀感嗎?
另外,這麼龐大且重要的工程計畫交由一個對都市更新完全陌生的林業機關-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來執行,林務單位完全沒有相關都市規劃的經驗與編制資源,而且關連到嘉義市政府那麼多機關,林管處有權有能力溝通嗎?這不是在浪費公帑嗎?所以如果真的要執行,為何不由執行都市更新計畫且土地權屬機關-嘉義市政府來執行該項工程計畫?這樣既可節省購買土地費用及撥用作業流程,又能加速工程及早完成。在立法院預算即將通過之關鍵時刻,試問馬政府團隊,將納稅人民血汗錢如此花用確實可行嗎? 此屬性複雜的計畫基地,能迅速達到帶動地方發展、提振經濟的成效嗎?
嘉義市政府逕自變更地目,枉顧百姓權益!
目前立法院正在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其中農委會提報的「嘉義火車站附近地區都市更新案-阿里山林業村及檜意森活村計畫」,計畫基地內玉山一、二村54戶,因84年間嘉義市政府為興建「嘉義市市治行政中心計畫」,未妥當安置現住戶,且將其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社教用地」,致使原合法眷舍員工原可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發放150萬~220萬元之ㄧ次搬遷補助費之權益喪失;如今嘉義市政府都市更新計畫又將該土地變更為「林業文化產業專用區」,將造成無搬遷補助可領之情形。市府如此枉顧弱勢百姓權益之作為,勢必在推動此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時引發民怨,造成不必要的激烈抗爭。
一個關心嘉義市與台灣經濟發展的小小市民 敬上







100% 支持您的看法,
尤其機關政府之間, 拿大筆老百姓血汗錢來買既有的政府用地,
真是濫用公帑的笑話一樁,
同樣是幫百姓辦事的中央機關,
主動出面協調一下吧, 撥地或換地不也是嘉惠於民嗎?
左口袋右口袋, 都是百姓的口袋,
什麼叫做 "為民服務" ?
拿百姓薪水的 "公僕" 官員們, 請盡職顧好我們的口袋吧!
------ 泣血付"公僕" 薪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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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機關政府之間, 拿大筆老百姓血汗錢來買既有的政府用地,
真是濫用公帑的笑話一樁,
同樣是幫百姓辦事的中央機關,
主動出面協調一下吧, 撥地或換地不也是嘉惠於民嗎?
左口袋右口袋, 都是百姓的口袋,
什麼叫做 "為民服務" ?
拿百姓薪水的 "公僕" 官員們, 請盡職顧好我們的口袋吧!
------ 泣血付"公僕" 薪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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