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3-16
* 中國時報
* 【林宏聰、朱芳瑤/綜合報導】

▲勞委會17日將舉行勞動派遣制度公共論壇,聽取各界對此一制度的看法。圖為拿著廣告看板的勞工在街頭招攬客人情形。(陳信翰攝)
針對勞動派遣是否應該存在,行政院勞委會十七日將在高雄縣勞工局舉辦公共論壇,聽取勞工團體意見。高雄縣產業總工會認為,勞動派遣制度剝削下,勞工工作毫無保障,若政府不禁止,不排除串連各地勞工團體,五月一日勞動節北上抗爭。
國內目前勞動派遣、勞務委外、定期契約等「非典型雇用型態」盛行,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強烈反對。高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李健銘指出,勞動派遣是雇主為節省人力成本構想出來的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公司居中賺取超額利潤,進行中間剝削。當勞工發生職災時,派遣公司和工作單位常常互踢皮球,造成職災勞工求償無門,產總主張以法律禁止勞動派遣。
產總認為 政府應明文禁止
常務理事林進源也說,中央政府單位也進用許多派遣人力,各勞團的反對聲音一直不受重視。直到這一波金融海嘯來襲,公司裁員、放無薪假多從派遣工開始,勞委會才逐漸正視問題嚴重性。
李健銘主張,政府應明文規定「禁止勞動派遣」,比照勞基法對定期契約的規定,資方應將派遣勞工認定為直接雇用的員工。他也建議將派遣公司改為特許制,嚴格限制雇主採用勞動派遣。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委會沒有預設立場,目前持續聽取各方意見。但勞動派遣存在已久,現行法令規範不足,易引發勞資爭議,若能法制化,對派遣工應是好事。勞政單位對派遣公司的許可設立是否從嚴、建立派遣公司稽查制度等,也是勞動派遣法制化討論的重點。
勞委會表示 沒有預設立場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目前對勞動派遣的討論流於空泛,一直在立不立「勞動派遣法」上打轉。他分析,現行各派遣公司對派遣工幾乎都是簽定期契約,藉此省下解雇員工的成本,最被勞工團體詬病。
他認為,對派遣公司與派遣工而言,「派遣」是一份經常性工作,根據勞基法第九條,其實應簽不定期契約,派遣工的權利可獲得更多保障。
他說,只要勞委會嚴格執行該條款,即可解決大部分的派遣爭議,「政府一直不敢去查,因為一查幾乎所有派遣公司都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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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我也參加了西藏抗暴50周年大遊行 從SOGO走到101大樓 還一路高舉標語......勞工團體五月一日勞動節若要北上抗爭. 一定要事先通知我 讓我參加 別以為我靠寫歌賺錢 其實我也是每天早上去派遣公司門口集合 等老闆分配上工的工地 下午下班時手酸腳軟帶著工地主任簽名的出工單 回派遣公司領當天工錢......所以 我當然有資格參加五一大遊行 若不邀我 我會跟活動主辦人翻臉啦
男子漢敢說敢當 我要發表意見都用真名 不必鬼鬼遂遂 不像愛講話又不敢承認的 沒LP的[高級外省人] 還要弄個什麼假名:[范蘭欽} 真是鼠輩啊
對呀對呀!!
不敢用真名的真是鼠輩
就像那個allcome
龜的要死只敢用allcome在這裡放肆
沒種!!跟我一樣!!
唉,希望那天不要繞個圈,演演行動劇就結束了‧‧‧
回覆苦勞網http://ironhorse.coolloud.org.tw/node/36746於03-17 03:13 的網友:歹勢歹勢 中華民國的法律 碰到李慶安郭冠英那類[高級外省人]時 就會轉彎
我也要用這一招:今後凡是辱罵傷害台灣卻不敢用真名的 都是鼠輩 凡是抗議辱罵修理中國賊但沒用真名的網友 都是英雄 這也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我勸愛台灣的網友們發言盡量使用假名 因我堅信[新228]一定會歷史重演 不希望愛台灣的網友們因曝露個人資料而一起一次被抓 被殺光光 總要有很多人留著命好抗暴 打游擊...我是[戀戀北迴線]的作者 將來敵人不可能放過我 我除了這名氣之外 其實是一文不名 與街友無異 我到現在還不明白: 神為何要如此安排我? 既然神又要把我[挖]出來 也許神的心意是 不要我做一個本土音樂者 而是一位捍衛台灣的抗暴革命參予者 那我也不想再眷戀我那些其它的作品 不再當本土音樂人 乾脆就用這點薄薄名氣 盡力挺台灣及愛台灣的鄉親 也好發揮自己生命的剩餘價值 但是 愛台灣的網友們 你們的命一定要 小心留著打企圖傷害台灣的敵人...
所以 今後請時時記得 發言發文章 要用假名 而且別把自己照片貼上網 最好連電子信登錄個人資料都留一手 郵件資料夾也別留存重要交談證據 更要提防木馬程式潛伏監視你...也許有網友會笑我瘋了 可是我們是活在外有霸權 內有掌臥軍警情治單位的國賊 非常不公不義不正常的時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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