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歷時八年的前RCA罹癌員工,一方面撐住在法院的民事訴訟,以民間社團、義務律師的力量,想辦法在司法上討回一點公道。但另一方面,RCA案涉及土地及地下水的公害污染、投審會對外資來台的動向監督、勞委會對勞動安全調查的責任、及勞健保對長期職業病的醫療及傷病給付問題….都還在原地踏步。原RCA 桃園廠廠址限定不得開發,但土地閒置、地下水未整治,年年都有建商想要闖關、建立商場,唯有RCA罹癌員工為保全證據,尚努力阻擋。
RCA桃園廠於1994年被揭露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案件,至離職員工相繼發現高比率的罹患職業性癌症,於1999年組成員工自救會抗爭,獲得台灣各勞工、環保、司法、人權社運團體的支持與協助,促成勞保條例及土污法的修改,成為台灣重要的公害/職病案例。2004年,「原台灣美國無線公司員工關懷協會」(RCA員工自救會)正式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民事賠償24億,但RCA廠雖在經濟部投資審查會的書面資料上尚有24億在台,但實質上資金早已悄悄輸出國外,不翼而飛。
RCA案件爆發於國民黨執政時期,但當時行政院火速於1999年成立「RCA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由黃大洲政委主持,整合勞委會、衛生署、環保署、法務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並持續邀請RCA 受害當事人參與,協助處理健保給付、健康檢查追蹤、及桃園廠址環污等事項。不料2000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張俊雄任內的行政院即撤銷此專案小組,使 RCA自救會求助無門。如今,張院長再度回鍋行政院,RCA工人歷經八年仍堅持戰鬥,要求張院長重新召開專案會議,面對台灣重大的公害/職災議題。我們要求:
1. 恢愎「RCA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整合勞委會、衛生署、環保署、法務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定期執行、監督、研議、RCA相關政策,如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環保法規及跨國企業犯罪防範等。
2. 定期健檢:全面協助RCA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且逐年追蹤。也為台灣職業病案例留下完整資料庫。
3. 訴訟協助:請環保署、勞委會、經濟部匯整有利勞工的證據,協助RCA 員工追討跨國企業的責任。
4. 建立準職業病體系:仿德國建立「準職業病」(Quasi-occupational diseases)體系,比照現有職災通報、認定、及補償。
5. 追究官方責任:投資審查委員會無法監督RCA公司資金,使RAC公司在投審會書面資料上的24憶,根本只餘一千多萬在台,如此鉅額資金進出,經濟部無從掌握,明顯失職,要求徹查相關責任。
今天罹癌RCA工人遠自桃園各地搭遊覽車至行政院陳情『RCA製造公害/工傷,政府豈能坐視不管!』,由工傷協會帶領RCA自救會員工一行50多人在行政院門口召開記者會。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6年前RCA罹病的工人與我們一起在爭取權益的同伴,又有80多人已經先走ㄧ歩了,但也反映RCA自救會的這一群罹了各式各樣癌症的職業病工人的處境之『慘』!RCA工人用行動劇來,表達政府在RCA事件爆發之後,只關心土地不顧工人與當地居民的罹癌的危險!由 RCA會長簡美玲發言今天來行政院的目的,希望行政院可以救救RCA工人,從開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及其他四各訴求來協助工人,再RCA工人秦祖慧說自己因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而得到重大疾病,而無法工作的遭遇,最後由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RCA工人都是帶病之身需要協助,但新政府上台完全不了解下停止協助 RCA工人,等過了六年工人又死了80多人,這樣的執政RCA工人是痛心的!
在記者會結束之後,由政務委員劉玉山接受陳情,與受害員工對話,對於我們的述求的回應是,1.2.4.5點會帶回去討論,而第三點會由各相關部會匯整資料給rca自救會,並在3週之後,再召開會議討論。RCA幹部雖然不滿意,但我們願意給政府一些時間來研議如何協助RCA工人,到時我們再來評估rca工人的行動。
共同行動單位:RCA員工自救會、工傷協會、法扶基金會、台權會、司改會
RCA公害/職災 小檔案
美國家電第一品牌RCA家電廠,於1970年至台灣設廠,1992年停產遷往新加坡,曾被台灣政府選為模範工廠,最輝煌的時期員工高達二、三萬人,分別在竹北、宜蘭、桃園設廠,以桃園廠為總廠。
來台二十餘年,留下了嚴重污染的土地、水源,造成員工千餘人罹患癌症。據官方統計,RCA罹癌死亡的員工至少有293人,確定罹癌者更逾千人,三氯乙稀、四氯乙稀等高毒性有機溶濟導致千餘名原RCA員工飽受肝癌、肺癌、大腸癌、胃癌、骨癌、鼻咽癌、淋巴癌、乳癌、腫瘤等病痛之苦。桃園廠址已經土壤整治耗資二億台幣,但地下水三氧乙稀、四氯乙稀的含量仍高過飲用水標準值的20~1000倍!經環保署評定為台灣第一個「永久污染區」!
新聞連絡人:工傷協會 賀光卍0939340632 黃小陵0932187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