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現行規定公職選舉投票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這是以中產市民生活形態為本位的不合理、不公平規定。多數勞工並未真正週休二日,經常面臨週六必須上班而無法投票之變相剝奪公民權困境。
勞工不是二等國民,選罷法規和行政措施必須以保障公民權、促進公民之充分投票參與為目的。如果無法將投票時間變更為週日,至少也應將週六投票時間延長,規定上午七時至下午五時為投票時間,使勞工得以在上班前後時間前往投票所投下神聖的一票。
我們嚴正抗議中選會部分委員抵制投票時間延長的惡意歧視勞工行為。我們要求各政黨必須公開支持投票時間延長以保障勞工投票參政權。
請各位勞運的前輩朋友們,踴躍支持這項連署!欲連署者請至下列網站,感謝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31903402700







哪裡冒出來的勞工公民權聯盟啊?
台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本就是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規定的應放假之日,本來就是放假的,雇主不應妨害投票,本就有法可管。
而連署的訴求更好笑。
對照中選會下列的新聞稿
http://www.cec.gov.tw/files/F090226/20090226090242_98022501.doc
看不懂在連署什麼咧
一堆外星人.....
還看到勞陣的大秘書長名列其中
不去鬥資方遵守規定 還跟這些笨蛋起舞 傻的咧
乾脆放寬為24小時投票啦
要求星期日投票才是中產市民的想法
是沒聽過輪班制喔
樓上的,不知道你在發什麼飆...
人家本來就要求要改成周日投票了...
而且如果無法改成周日投票...
也希望可以延長投票時間...
而中選會也接受陳情...
從善如流....這樣的結果也不錯啊....
2樓的,
要跟人家講話,先看一下問題出在哪裡。
連署發起的日期應該是3/19吧
中選會通過決議的日期2/25
台灣的投票率很低嗎?
至於選舉罷免投票日本來就放假,勞基法的規定就是這樣
老闆們如果不遵守,有妨礙投票的行為,該被K的是他們吧
要求勞工上班前或下班後去投票
這太「尊重」資本家們了吧
這算什麼爭取勞工公民權
根本是放棄公民權
到底我是外星人,還是你外星人啊
我要求工作日投票啦 誰跟你周日投票啊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