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現行規定公職選舉投票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這是以中產市民生活形態為本位的不合理、不公平規定。多數勞工並未真正週休二日,經常面臨週六必須上班而無法投票之變相剝奪公民權困境。

勞工不是二等國民,選罷法規和行政措施必須以保障公民權、促進公民之充分投票參與為目的。如果無法將投票時間變更為週日,至少也應將週六投票時間延長,規定上午七時至下午五時為投票時間,使勞工得以在上班前後時間前往投票所投下神聖的一票。

我們嚴正抗議中選會部分委員抵制投票時間延長的惡意歧視勞工行為。我們要求各政黨必須公開支持投票時間延長以保障勞工投票參政權。

請各位勞運的前輩朋友們,踴躍支持這項連署!欲連署者請至下列網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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