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婷/南縣報導
聯倉交通公司司機劉信孝被公司調整工作,劉因擔任工會發起人代表,懷疑資方藉調職打壓,向縣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還未召開調解會議即遭資方解雇,縣府勞工局昨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認為資方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七條,解雇無效。
劉信孝在調解時要求,既然公司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且縣府勞工局依法認定解雇無效,他要求恢復原工作,且要求資方給付五月廿六日至復工日的平均工資,資方代表聯倉公司副理郭姜太則表示需向公司反映,由公司決定。劉信孝自認工作並無疏失卻遭公司調職,南縣產業總工會聲援劉信孝並發表聲明指出,劉信孝因擔任該公司工會發起人代表,懷疑公司藉調整劉的職務進行打壓,協助劉向勞工局聲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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