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5
【中廣新聞/戴瑞芬】
台灣有三部核能電廠、六部發電機組,其中最早運轉的核一廠還有八、九年的運轉年限。由於目前世界上使用核能發電的國家,對核電廠都紛紛採取延役的做法,平均延役二十年。台電表示,如果在安全情況下,對核電廠延役是樂觀其成。
延長核能電廠使用年限,原子能委員會已經有腹案,也已經組團赴美考察。因為美國有超過五十部核能機組,都已經延役二十年,使得發電運轉長達六十年。
台電表示,如果行政院和原子能委員會認為政策可行,台電也會樂觀其成。
台電表示,核能發電每度電成本只要0.62元,比目前台灣每度電平均發電成本超過兩塊錢,很具有經濟優勢。而且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每年可發390億度電,二氧化碳減碳年減2千5百萬噸,因此核能發電機組如果能夠延役,對經濟效益和減碳效果都相當可觀。
台電說,只要原能會有明確政策指示,允許台電在運轉年限期滿前提出延役,那麼台電就會依據元能會的整體安全評估,提出申請換發執照,來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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