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台北市勞工局侵犯工會自主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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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

台北市勞工局在98年4月6日以一紙公文,撤銷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第五屆理事長、上級工會代表、監事選舉。理 由是:擔任這次選舉主席的北市產總副理事長洪連佐,不具有會員代表的身份!勞工局進一步以所謂「因與現行法令衝突」, 要求檢討台電工會一、三、五分會與中華電信台北分會在北市產總的會員資格。我們認為勞工局舉措明顯濫權,侵 犯工會自主。

台北市勞工局一紙行政命令,推翻工人的民主決定!

  1. 洪連佐是經台北市停管處工會之章程及大會確認會員身份,並由其會員代表大會以選舉方式,推派到北市產總的 會員工會代表。而洪連佐會員代表的資格,亦經過北市產總於98年2月23日常務理事會、3月4日理事會兩度 確認。
  2. 北市產總於3月4日理事會決議推派洪連佐擔任本次選舉主席,再於3月31日會員代表大會上經全體在場83位 出席的會員工會代表無異議同意。
  3. 台電工會第一、三、五分會與中華電信工會台北分會先後加入北市產總,均是經過北市 產總理事會審查通過在案,並經過歷次會員代表大會確認。

台北市勞工局濫用工會法,干預工會自主的民主程序!

北市產總這次選舉是在全體出席會員工會代表(全數122人,親自出席83人,委託出席28人,未到11人)眾目 睽睽下,與在場勞工局官員監督下,完全依照相關法律,以開會的形式,經過公開、透明的程序的完成秘密投票選 舉,而且是在全場無異議的情況下宣佈選舉結果,而勞工局竟以所謂不符代表資格的主席主持選舉,就全部予以推 翻!

我們遍查法律(工會法、工會細則、人團法、人團選舉罷免法、會議規範),就是找不到勞工局引用的法源依據。就 算勞工局說法可行,如果依照勞工局這套邏輯,具有美國人國籍的李慶安,在出仼我國公職期主持的一切會議所做 的決定豈不都該撤消?

台北市勞工局長以戒嚴心態施政 大開民主倒車!

台灣勞動法令不合時宜,早為各方共識,雖然修法進度遲緩,但在勞工團體多年不斷抗爭、衝撞下,從 中央到地方政府多能對勞工團體的民主自治,保持尊重態度,所以依照目前工會法不存在的產業總工會、職業總工會、行 業聯合會不僅紛紛成立,而且多能在這個尊重人民團體民主自治的法律模糊空間運作正常。這是北市產總成立以來 的歷任台北市勞工局長一致的態度,如今北市產總改選順利完成,全體會員工會以民主方式決定自己未來的方向。我 們要質問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憑什麼濫權!推翻工人的民主決定!侵犯工會自主!

我們要求:台北市勞工局尊重工會自主 立刻收回成命

---抗議台北市勞工局濫權!侵犯工會自主連署書(請裁剪後回傳2339-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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