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環評,審社會正義
巨蛋開發退回都審

2009/04/19
苦勞網特約記者

「樹都移走怎麼環評?」問不到人清楚環評具體內容,只知本次環評(4月17日)違反環評法,前一天,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向高等行政法院遞訴狀,市政府「先破壞再環評」。綠黨秘書長潘翰聲也說明開發單位如何封鎖松山菸廠:抱樹官司審判當天,教育局官員對法官表示「起訴是為了讓六人留在警局不回現場」,雖然,法官不起訴反對聲音;但現在,松菸籃球場仍圍鐵離阻擋市民使用,社區要求拆除。

市府強度關山,環評委員聽到,主席倪世標一開始即裁示,「不通過,就回到2003年原本計劃的變更案,非新環評案。」最終,環評會決議,平行的都市計畫審議、樹木保護委員會、環評整並成一條線作業,開發單位補齊資料逐條審,都審過才開環評。換言之,防止開發單位個別施壓收集橡皮圖章,松菸運動短暫成功,巨蛋附屬開發案富邦得乖乖排隊,遠雄股價又要跌了。

光復國小家長會長遊藝對環委表示,2003年7月10日環評,只有市府與廠商知情,當時投票的17位委員有9位同意,建議該案否決或二階環評。潘翰聲補充:「當時21位環委有7位官派,市府兼開發單位與審查單位,以為交地後就變中立第三者。」

理論上只有一次環評,巨蛋開發卻開三次。得標後,遠雄與北市議約變更開發內容,2008年3月17日環保局再開環評,開發單位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將移樹與拆屋剔除開發行為。當樹保會「決議」209棵樹保留,2008年9月8日環評就有條件通過。遊藝說:「一開始就設計讓Bot廠商較小量體通過,設定將來變更規避環評。」

本次環評勢必納入BOT公平正義原則,因為,「開發量體大一倍絕對可以吸引更多潛在投資者,如果今天有把這些訊息丟出去,是不是來投標不止遠雄?台北市可以拿更有利條件更多權利金,非零權利金」遊藝說。

專業都市者規劃組織秘書長黃仁志質疑,2003年環評,規定開發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96000千坪,數字沒變名目卻修改為總容積面積上限,於是多了84057坪樓地板面積,量體違法變更沒有公佈。遠雄稱說工程會網站公告,但松菸聯盟發現上面空白,懷疑根本沒公告。

過去,環評說明會、交通說明會擠爆上百民眾,不滿聲音極端對立,遠雄仍自信向環委提出TVBS委辦民調,55%支持巨蛋開發,25%反對。潘翰聲反駁:「交叉比對,當中有45%人不知道開發案。」里長陳金花更不滿:「華聲里沒有訪問,當初BOT招標也無民調 ,我也抗議昨天下午才收到環評通知,以後環評資料要送里辦公室向里民解說!」遊藝則說,根據光復國小家長會手寫問卷民調,60%反對巨蛋加商業設施,79%的人要森林公園 。

游藝呼籲,該案建築物量體比光復小國高好幾倍,直接影響操場與高年級教室,還裝Led燈牆壓迫小朋友, 2003年噪音監測量已超出當地標準,明明車那麼多,開發單位新監測噪音卻減少,監測點是放在最高樓的後面跟馬路關聯性切開,不要讓這過份的開發案再下去。

環委決議開發單位補齊所有資料再審,遠雄民調合理性由環保署解釋,也要求調閱BOT合約。環保局第四科長盧世昌說:「委員也擔心這案子不確定性還很高,還有很多關卡再審,既然環評是個終結程序,就讓都審跑完再做,包括環境影響差異分析也是,環境影響互相牽扯,我們現在針對整塊園區不會單獨一塊來做環評,也要求開發單位針對居民問題實際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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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遠雄民調合理性由環保署解釋並不合理
因為環保署長 沈世宏 是當時 主導違法通過環評的 馬市府環保局長

個人看法是 環保署應該迴避 交由 行政院研考會審查合理性

民調可以操弄 婦孺皆知
所以 政黨初選民調 一定協調由各政黨派系推薦不同的民調單位

媒體民調公司 有業配 舉世皆知

所以當初 異言堂 遭 商業污染

硬生生 拉掉 已經公告要播出的節目!!!

研考會?研考會憑啥?
研考會主委難道不是馬拉拔的御用教授?

不分藍綠的台北市立委與議員,有幾個反對過?
還不都被擺平了?

這麼大一片寶貴的綠地,要能保留,唯一的辦法是:
辦理電視辯論會,由台北市官員和NGO與社區民眾辯論,
討論這一片土地的開發願景,
問問台北市民願意用多少代價認養這塊地,
即使BOT有給市府權利金,請問一個居民能分到多少錢?
大家是否寧願不要市府有這筆收入,而保留這個「森林公園」?

然後,完全不用管那被踐踏的環評制度,直接付諸市民公投。

官員玩法弄法,胡作非為,這才是台北市民的悲哀。

研考會至少還有個洪永泰懂民調的理論與實務
很容易識破這個業主委託的假民調!
選舉剛過..沒人有心力去搞公投...
遠雄的說明會 不論是在光復國小 松山高中 或是中崙高中
哪一次不是被民眾K得滿頭包???

補充說明:
92年大巨蛋環評審查於7月10日召開第一次環評大會,
21位環評委員中7位官派委員全數出席未迴避,
最後投票結果
贊成通過 4位
贊成有條件通過 5位
認定不應開發 3位
第二階段環評 2位
補件再審 3位
依據環評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有利害關係者應迴避,
市府各局處首長均為大巨蛋籌備會的委員,
理應迴避環評的投票,
結果這麼大的一個開發案,
環評竟然一次就通過了~~

遠雄民調的合理性本來就有問題,
環評法是說居民意見採問卷調查,
他們用全台北市12個行政區來做民調,
大巨蛋開發的會影響到士林北投萬華中正~~~~這些區域嗎?
應該只有松山、信義、大安吧~~
倒是如果過度開發暖化太嚴重這十二區是都會一起淹水沒錯的啦~~
不知道問卷調查與電話民調的意思一不一樣?
他是不是應該發問卷給周邊居民填寫後製作成意見調查結果報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