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道貞/高雄報導
「很多大陸女子都懷有一個台灣夢,但是踏上台灣土地,這個夢就碎了!」「在台灣『躺』一個月好過在大陸『躺』一年」,這分別是來台打工與賣淫的大陸女子心聲。
一年前,大陸女子「小靜」以假結婚方式來台非法打工,2周前主動向前鎮警分局投案,昨天清晨由小港機場被遣返福建老家前,她向員警吐露心聲。
小靜向員警表示,在大陸離婚後,懷著台灣夢,假結婚來台非法打工,一年下來苦不堪言,到安養中心當看護、工地打零工、餐廳端盤子,雇主知道她是「非法」打工,給她的工資都很低,根本就賺不到錢,更遑論要存錢了。
她說,來台灣前以為錢很好賺,誰知道事實完全不是如此,她的淘金夢碎了,與其待在這裡賴活著,不如回家鄉去,透過同鄉指引,主動向警方投案寧願被遣返回老家。
來自福建的小靜還說,自己是真離婚假結婚來台,很多同鄉則是假離婚假結婚來台,非法打工賺到的錢寄回老家改善生活,最後遣返回家一切成空,因為假離婚的老公也變成人家的!
另外1名年紀很輕、長相甜美的四川姑娘「小如」,透過人蛇集團以假結婚真賣淫方式到台灣,賺夠了錢她主動投案,被遣返前她說:「在台灣『躺』一個月好過在大陸『躺』一年」。
這句話,讓負責遣返她的員警林明隆聽了非常震撼,但四川姑娘一點都不覺得難過,因為老家的苦日子讓她更害怕。
到台灣賣淫2個多月,小如拚命接客賺錢,不但賺回付給蛇頭的錢,還存了一筆足夠改善大陸老家生活的錢。
大陸女子在台灣假結婚真賣淫有2種模式,一種是自己先付蛇頭15~20萬元,每次接客就可賺到1200元~1600元,每天拚命接客15人,2個月下來就有百萬元入袋。
另一種被蛇頭綁來的大陸女子,前400個接客的皮肉錢都歸蛇頭所有,直到接第401個客人開始才有錢賺,這類大陸女子會一直賣淫到被警方逮到遣返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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