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民法繼承編修正案獲初審,將概括繼承修正為全面限定繼承,未來三讀後,不論成年或未成年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可說是公平正義的展現。
家扶基金會先前倡議民法繼承編對於未成年人繼承的修正,幸得通過三讀,但卻附加「由其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始得以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致使目前唯一能確保背債兒權益的救濟途徑,就是依新法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經法院裁定由其繼續履行債務是否顯失公平後,背債兒免責才能真正確定。
在家扶協助的貧困兒少中,有五五%背負上百萬債務,在提起確認債務不存在之訴,至少需繳交十萬裁判費,這對貧窮家庭而言,如何籌措?且訴訟結果是否會認定顯失公平,能免除多少債?均無法預料。
一年多以來,家扶所追蹤的個案中,僅有二%獲得法院同意免除債務。立法的美意並未真正能為背債兒解除壓力。盼望立委諸公們亦能修改未成年繼承中的「履行遺產債務顯失公平」的限制,讓它不再是貧窮家庭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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