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黑色的馬來西亞
記霹靂州政變始末(上)

2009/05/19
獨立新聞在線記者

編按:霹靂州政變,是馬來西亞近年來最嚴重的一起政治事件,也是以往長年執政的國陣,欲奪回執政權所發動的手段。

為使台灣讀者瞭解事件脈絡,苦勞網特別向馬來西亞獨立新聞在線記者黃書琪邀稿,詳述事件始末。馬來西亞自去年大選變天之後,政局波濤洶湧,其由國民陣線一黨獨大到民主化的過程,值得國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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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治史上需要記得的日子很多,2009年多加了一個507。

5月7日前後,執政中央的國民陣線(簡稱國陣)政府,出動大批警力,一共逮捕116人,只差三人,就可平了1989年10月27日「茅草行動」的紀錄。被逮捕的116人當中,包括講師、律師、媒體工作者、專欄作家、議員、政黨人士、一般平民。

他們被逮的原因包羅萬象,但都圍繞著5月7日召開的霹靂州議會。

馬來西亞共有13州,霹靂州位在西馬半島北部,曾是個依靠錫礦發跡的地方,也由於數百年來的錫礦開採吸引大量中國移民,這也是個華裔人口眾多的州屬,他的首府怡保市就在產錫的近打河流域旁,城內依然保有許多二戰前的殖民風格建築。

就在去年3月8日,全國國會大選結果揭曉,自馬來西亞成立的51年來,國陣首次遭遇重大挫敗,國會失去三分之二多數議席,同時失去五個州屬的執政權。其中包含霹靂州。

這次全國大選被譽為一場政治大海嘯,就連在野黨人都始料未及。

與國陣遙遙相對的人民聯盟(民聯)由三個在野黨組成,民主行動黨、回教黨、人民公正黨。其中,安華(Anwar Ibrahim)所領導的人民公正黨最為年輕,成立不過十年。民主行動黨深根霹靂州多年,在308政治海嘯中,拿下霹靂州18個州議席;以伊斯蘭教為號召的回教黨也拿下6席;差點泡沫化的人民公正黨更是絕地反撲拿下7席。

民聯席次加總剛好31席,比國陣的28席多出三席,以些微之差,取得多數執政。

與民聯取得執政權的另四州相比,霹靂州民聯政權最為脆弱,因為國陣只需要拉攏至少兩名議員過去,就可以重新取得執政權。

果不其然,民聯在霹靂州執政10個月之後,在今年華人農曆年還沒過完的2月5日,就傳來三名議員退黨的噩耗,兩位人民公正黨議員及一名資深的行動黨議員宣佈退出民聯,成為獨立人士,並且靠向國陣,支持國陣主政。

晴天霹靂,震撼了馬來西亞上下。時任副首相的納吉(Najib Razak)宣佈國陣取得多數議席,執政霹靂州。

但民聯在執政之初早已做好預防議員退黨、跳槽的準備,每位議員上任時已預簽一份辭職信,由各黨領袖保管,一旦退黨、跳槽,就會把信交到議長手裡,避免議席落入對手手中。

民主行動黨籍的議長西華古瑪(V. Sivakumar)接到辭職信後,立即宣佈議席懸空,舉行補選;但是,理應只負責舉辦選舉的選舉委員會卻認定辭職信無效,三位退黨議員保有資格。

同時,擔任霹靂州州務大臣的莫哈末尼查(Mohammad Nizar Jamaluddin)也立即入宮覲見霹靂州蘇丹阿茲蘭莎(Sultan Azlan Shah),要求馬上解散州議會,重新舉行選舉。

根據君主立憲國家的慣例,君主一般上不會拒絕政府領導人解散議會的請求;但就是這一次,蘇丹阿茲蘭莎拒絕了,消息傳出,舉國譁然。

第二天,由納吉欽點的新州務大臣贊比裏(Zambry Abd Kadir)就率領他的六名行政議員入宮宣誓就任。

當天,近三千多名民眾聚集在素有皇城之稱的瓜拉江沙皇宮之外,就在皇宮大門一百公尺之遙的烏布迪雅回教堂(Ubudiah Mosque)外集會抗議,要求蘇丹收回成命,更有抗議民眾直接躺在馬路上,攔阻嘉賓車輛通行。

掌握聯邦政府行政資源的國陣派駐大量聯邦後備隊(Federal Reserve Unit,FRU,即俗稱的鎮暴員警)警員,現場發射超過50枚催淚彈,用了超過三個小時才驅散民眾。

催淚彈不止擊中附近民宅,也直接射入美麗的烏布迪雅回教堂,皇城內是莊嚴的新任州務大臣就職典禮,皇城外,催淚彈煙霧繚繞。

這只是霹靂州政局動盪的開始,民聯堅持在沒有州議會通過信任或不信任動議的情況下,尼查依然是合法州務大臣;5月11日,吉隆玻最高法院判決,根據《霹靂州憲法》,蘇丹無權革除州務大臣職務,所以尼查依然為合法州務大臣。

但是在2月初,國陣挾強大的行政資源,直接越過議會,在蘇丹的認可下組織政府。

於是,霹靂州民聯政府雖然失去了政權,但依然堅持自己的合法性,並且以去年最後一次議會沒有舉行休會的正式儀式為漏洞,在3月3日召開議會,企圖在當天通過三項動議,即對尼查的信任動議、解散州議會、通過特權委員會暫停七名國陣議員資格的懲處命令。

豈料,理應握有議會實權的議長召開議會,卻被阻止,其他27名民聯議員在3月3日欲進入州議會所在的州政府大廈範圍內開會時,竟然遇上聯邦後備隊阻撓,這是歷史上頭一遭議員要開會,員警竟然攔路的狀況。

州秘書及州議會秘書皆是聯邦委派官員,他們以公務員身份判定議長召開的議會非法,議員不得進入議會開會。

最後,民聯議員依然決定開會,地點就在州政府大廈後門不到一百公尺遠的一棵雨樹下,枝葉茂盛的雨樹一夜之間成了著名的民主之樹。民聯在樹下通過對尼查的信任動議,同時也決議解散州議會、通過特權委員會對七名國陣議員的停職處分。

之後的聯邦法院釋憲案並沒有判定這場樹下議會違法,卻頒佈令人發噱的庭令──「禁止議長召開非法議會」。

司法能否幹預立法一直是霹靂州政變幾場官司的重點,因此縱使兩造入稟無數官司,最關鍵的一場要數國陣州務大臣贊比裏入稟法院要求判決議長西華古瑪的議員停職令無效。

由於涉及馬來西亞《聯邦憲法》及《霹靂州憲法》等條文疑義,贊比裏一方的律師決定要求聯邦法院釋憲,此舉也可以視為加速司法程式,減少中間的人為幹擾因素,愈多法官參與過程,習慣操弄司法的國陣愈難確保結果符合他們的利益。

不過,參與這項釋憲案的聯邦法院五司(由五位大法官組成的釋憲小組)也不敢隨意大開司法幹預立法之門,在贊比裏一方提呈的六道問題中,五司只回答前二道問題,即議長對贊比裏及其他六名國陣議員所作的的停職處分是無效(null and void)的;其他問題諸如此七名議員可進入議事廳開會,議長是否違憲,五司一概沒有給予答案。

在野黨沒有聯邦行政與員警部隊的奧援,在這一場政權之爭中,一直都處於下風,從3月3日的樹下議會之後一直到五月初,他們都只能依循司法途徑期待能找到出路。

不過,議長的權力運用超出國陣的想像範圍之外,因為國陣一向操控議會多數與行政資源,絕對沒想過在掌控行政卻失去議會龍頭控制權時,可能面對其他問題。

因此,奪下議長職位是國陣絕對要進行的工作,否則一旦召開議會,議長在議事廳內無遠弗屆的權力,恐造成國陣的大麻煩。於是,贊比裏在四月下旬以州務大臣之名,呈請蘇丹批准召開州議會。

日期就是5月7日。

這場議會事前幾乎沒有正視書面知會議長,西華古瑪乃透過媒體告知。國陣預計在這一場議會的首日議程,就撤換議長、遴選新議長、撤換三個特選委員會委員。

議長,是民聯政府掌握的最後一個關鍵合法職務,因此,當天開會的目標非常清楚,一方要移除民聯議長,另一方必須確保西華古瑪穩坐議長位子,繼續享有合法正當性,方能以立法議會牽制「非法」的行政政權。

從二月初至五月,歷時三個月的霹靂州政變,再次被推向另一個高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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