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09.05.27 02:58 pm
現行勞保條例規定,4人以下事業位單位採自願加保,現況是:政府每年多花1億元補助各職業工會、政府每年多花10億元補助職業工會加保勞工保費、20萬勞工未加保。只要改為強制納保,所有費用都省了,唯一增加負擔的是雇主。但是制度30年來都無法修正,真的只因「職業工會生死保衛戰」?
4人以下事業單位勞工,到底多少人?因為現制採自願加保,存在龐大「黑數」,各方說法不一。無論是幾萬人,現制都是不公不義。修法的最大阻力,來自勞委會過去每個月補助職業工會為勞保加保的行政費用不少,以一個勞工一個月補助10元計算,一年上百萬勞工就補助1.2億元,成為職業工會生存重要活水,也導致職業工會對於制度改革抗拒。其實現有職業工會加保人數高達242萬人,即使4人以下強制納保,近140萬名無一定僱主及自營作業者仍須到職業工會加保,職業工會不可能因此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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