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為米酒降稅修改菸酒稅法,六月一日起所有蒸餾酒(高酒精度)稅捐降到比釀造酒(低酒精度)還低,這是世界笑話。

台灣米酒在蔣政權威權專賣時代是成本定價,價格只比成本多一元、無稅收(專賣利益)還倒貼通路大小賣獲益。這個深具共產政權政治控制目的的菸酒財政措施,是蔣政權控制社會弱勢族群的內部殖民手段,致使米酒價格過度便宜,長久扭曲與酒品濫用,產生原住民酗酒問題與米酒料理文化。

米酒,源起日本統治台灣時代,但稅捐(專賣利益)價格合理,沒有變成料理酒或原住民酗酒文化。依公賣局數據,採取米酒成本定價後,五十年間,米酒年銷量(國內需求量)暴增五十倍,這是透過稅捐(酒品價格)與專賣制度,形塑偏好與菸酒市場需求的顯例。

酒品課稅是酒精越高、酒稅越高,才符合以價制量的國民健康原則。現在為國庫增收米酒稅,把所有威士忌等高酒精蒸餾酒酒稅變成比低酒精釀造酒更低,全世界沒有這種無厘頭的酒稅,變相鼓勵大家喝高酒精度的蒸餾酒、不喝低酒精度的釀造酒。

處理當年加入WTO談判造成米酒課稅不合理與米酒市場需求問題,要就對蒸餾酒採取從量從價雙軌課稅制,正面解決米酒課稅問題;或者規定米酒加薑、加中藥、加鹽等方式與蒸餾酒區隔,依料理酒類課稅。

另一方面,米酒是低成本、低技術、低門檻的商品,違法米酒無需負擔出廠稅捐、市場價格一定低於有稅合法米酒,大幅降低米酒稅根本不可能從市場供需面、解決市面充斥違法米酒問題。馬政府的財政部樂觀估計降低米酒稅後,可以將市面流通違法無稅米酒的需求量,全數轉換為合法米酒市場、課徵酒稅繳庫,這是癡人說夢。

現在,馬政府為廣徵米酒稅收、填補國庫虛空,把所有蒸餾酒(高酒精度)稅捐降到比釀造酒(低酒精度)還低,倒退走回威權時代的內部殖民措施,長遠以往,流弊將不亞於蔣家政權當年對新樂園香菸與米酒採取成本定價的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