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舜、楊育欣、林河名/台北報導

為求讓「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在立院本會期完成三讀,貫徹馬總統開出的立法支票,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與行政院溝通後,決定做出讓步,提出修正版本,包括取消主管機關有權在事前解散集會遊行、取消連續罰及集遊報備時間從五天縮短為三天。

林益世表示,國民黨最新修正版本已交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盼能趕在休會前完成立法。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要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後決定。

林益世說,修正版本規定主管機關需兩次警告集遊群眾後,才能要求解散集會遊行,第三次警告仍不解散,才得予以處罰,取消罰鍰下限金額的規定,明訂罰鍰上限不得超過新台幣廿萬元。林益世表示,主管機關可以酌量財力罰鍰,換言之,罰一元也可以,弱勢團體的罰鍰壓力大幅減輕。

在集會遊行地點,新版規定在總統府、正副總統官邸、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及各級法院、國際機場港口、重要軍事設施周邊舉行的集會遊行,應劃定三百公尺的安全距離;在各國駐華使領館周邊舉行的集會遊行,則必須劃定五十公尺的安全距離。

林益世表示,原本對於有爭議的遊行,主管機關有權在事前解散集會遊行,新版草案也取消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