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悅嬌】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禁止教師、國防事務員工罷工,攸關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等事務如自來水、醫院、證期等事業勞工也限制其罷工權力,勞團質疑這樣限制明顯違憲,應作補救。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這次修正內容,包括權利事項納入仲裁處理程序之對象、明確勞資爭議管轄機關、勞資爭議處理機構專責化、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機制、簡化罷工程序等,長久以來都是勞工運動的重要訴求,對於立法院完成這項修法任務,勞陣給予肯定,但禁止教師與國防事業員罷工,限制水電燃氣等行業的罷工權卻有「違憲」之虞。

台灣勞陣也指出,在個別勞資爭議上,雖然增定了「暫減裁判費及降低擔保金費用」等扶助勞工打官司的規定,但對於勞工尋求快速、有效及尊嚴的解決勞資爭議,仍屬消極。因此,勞陣將啟動推動「勞動法院」及「勞動案件訴訟法」的立法工程,希望建構一個以「迅速、專業及有效」為核心概念的勞資爭議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