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環保團體共同的期待是打破台電壟斷電網的局面,技術面則看法不一,有的團體認為收購價格要穩定,有的團體建議抽碳稅,也有團體認為補貼扭曲市場機制,應由消費者自己選擇能源種類。

再生能源可降稅

讓消費者選擇自己想要的能源,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目前台電的身分既是發電者也是配電者,往後應該發電跟配電分離,讓消費者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能源。注重環保者,可以選擇排碳量低、成本較高的風力發電或是太陽能發電,相對配套是降低所得稅。

至於選擇成本較低廉的火力發電者,則不妨抽取碳稅,藉以適度拉高火力發電價格,墊高火力發電的成本,這樣再生能源才有競爭力,也才是對環境負責任的作法。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說,短期內補貼再生能源政策可行,但長期補貼可能會扭曲市場機制,他認為國家該做的是明訂再生能源是國家資產,訂定「再生能源發展專區」,營造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

而再生能源條例法案裝置設備規定五百萬瓩,僅僅是一座核能機組的發電容量,太陽能發電技術發展迅速,政府也不應該限制再生能源裝置設備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