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糾紛 台商別站第一線

2009/06/17

【聯合報╱記者汪莉絹、黃寅/連線報導】

2009.06.17 08:41 am

東莞台商因勞資糾紛遭員工殺害,台企聯會長張漢文表示十分遺憾。他表示,台商處理員工問題除了遵守勞動合同法,也需注意溝通技巧謹慎行事。

張漢文表示,台商遇到勞資糾紛,除依法賠償,可額外多給勞工一點補償金,表達慰問之意。他說,處理勞資糾紛台商儘量不要站到第一線,先由管理幹部去溝通與協調。

張漢文說,台商應遵守大陸勞動合同法等法規,為員工投保社會保險,包括「勞保五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他表示,員工的保險到位,對台商也是一種保障,可避免勞資糾紛。

在廣東省中山市經營五金加工十一年的王姓台商說,工傷案件最好訴諸當地政府勞動局「評殘」,依據評殘結果賠償,勞工比較沒有話說,可避免糾紛。

廣東陳姓台商表示,受傷工人可拿醫院診斷書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等級評定,然後依評定等級取得賠償金。不過,受傷工人常在等待工傷等級評定以及談判賠償金時爆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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