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06.17 03:04 am
為鼓勵勞動參與並協助低收入家庭脫貧,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正在研究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即負所得稅制),由於學者對於台灣實施負所得稅制意見紛歧,財政部認為,推動薪資補貼的租稅抵減機制,短期可能無法實現。
行政院賦改會將在今(17)日就負所得稅制(即EITC)舉行期中報告。學者將之稱為「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經由研究結果認為,此一機制確可增加勞動參與率,但對整體淨工作總時數的影響卻不清楚。
負所得稅制的目的,是為了協助低所得家庭(在國外特別是指有孩童的低所得者),可以藉由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脫離貧困。
目前共有美國、英國與加拿大等14個國家採行。
財政部認為,負所得稅制與一般社會福利制度不同之處,在於受領補助者必須投入就業市場,且必須工作,產生薪資所得,才能符合退稅補貼的資格。因此,負所得稅制並非只是租稅課題,還必須同時將社會福利政策、以及對就業市場的變化納入考慮並整合,短期內負所得稅制還需要更周延的評估。
馬英九總統在2008年競選時提出「勞動所得退稅補貼方案」簡稱「468」方案,針對四口之家,年所得在新台幣48萬元以下者,提供補助。依據當初的競選政見規劃,年所得若為36萬元,政府補助其與48萬元間差額的39%,等於補助4.68萬元。
受託研究勤勞所得退稅補貼方案之一的學者李顯峰在報告中指出,468方案具有負所得稅制精神,但構想過於簡略,必須周延考慮如美國的制度設計,實施與否須再有更精細的政策評估。
學者舉例,包括須將「貧窮線」(或稱最低生活水準)、家庭戶內人口年齡別、孩童數、排除財產所得過高者,以及施行後對稅收的影響納入政策施行的研究考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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