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8 台灣立報咄咄集
吳忠泰
東莞台商被工傷員工所痛殺,死狀甚慘,最可議的是自由時報十七日竟用兇手曾在行兇時喊出「台灣人都該死」當作頭版頭條標題,對媒體不思報導凶案的結構性因素,反而企圖煽動國族情結,刺激人民的族群感,吾人給予最嚴厲譴責。
筆者教過的學生、自己的弟弟都曾在東莞工作過,當地普遍認為台商缺乏勞資共利觀念,眼中只有成本和利潤,為了利之極大,許多人寧可花錢打通關係,不願花錢投注在工作環境的改善,寧可花錢在酒色交際中,不願給予員工該有的四險一生(如台灣的勞、健保、勞退、就業保險等),員工數年要回到內陸省份而不得,台幹則每月一次飛機來回兩岸。我們無意合理化這個案子中的凶嫌,也無理由指陳本案中被害者乃是平時作惡多端罪有應得,但不能不請國人回顧國內人權是如何演進過來的。
在原住民人權方面,鄒族青年湯英伸,在民國七十年代,以嘉義師專休學生的身份,北上打工,因不能忍受雇主的苛刻虐待和歧視,殺害洗衣店夫婦及二歲的女兒,事後被判死刑。但即使時值解嚴前夕,社會各界普遍視為這是個社會正義向法律公平傾斜的血案,經過各方營救,湯英伸仍然伏法,但由此所引發的原住民人權運動,迄未停止。湯英伸如果活下來,如果完成師專教育,現在他會怎樣向學生介紹東莞台商命案。
另外一個例子是一九九三年的鄧如雯殺夫案,鄧女因不堪丈夫常期虐待毆打並恐嚇其娘家家人生命,持鐵鎚與水果刀擊殺其丈夫並使其當場死亡。案發後鄧女通知家屬自首報案,婦女團體聚焦聲援,最後判決三年六個月並於服刑一年半後假釋。然而如所周知,婦女團體藉此案推動立法,改變了「法不入家門」的觀念,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為受到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員,張開保護網。
台灣教育不教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也不教學生尊重他人的勞動權益,遇到吃虧,能忍就忍,遇到可以佔便宜,能摳就摳,台商在中國大陸是阻礙工會成立的最大釘子戶,抗拒「勞動合同法」也最激烈,這都是拜我們引以為傲的台灣教育成功所賜。只是,一定要用血才能換取進步嗎?
而這麼鮮明的結構問題,明明為我們做得不夠的勞資關係上一堂血淋淋的課,卻在優勢媒體操弄下變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仇恨,是為了恫嚇彼岸的台商,還是為了號召島內的人民。21世紀了,自由時報還要把「反省勞資」扭曲成「鼓動仇恨」嗎?







如果連血都無法換來進步,才是最糟糕的吧...
ALLCOME:看一下,自由時報勞資糾紛的歷史資料
ALLCOME:台商就是挺台商!
ALLCOME:其實台商全部都該死才是真的
ALLCOME:今天如果不是台商去中國投資,
ALLCOME:中國共匪黨的政治壽命不會延長這久!
ALLCOME:中國共匪黨的政治壽命不會延長這久!
ALLCOME:中國共匪黨的政治壽命不會延長這久!
ALLCOME:中國共匪黨的政治壽命不會延長這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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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 (未註冊) 週五, 2007-12-21 14:19
ALLCOME:就在今天,2007/12/21,我在蘋果首報看到的新聞。(竟然只打了自由二個字,一點都像蘋果日報的作風。)
ALLCOME:請各位網友想想看,有多自由時報裡面,有少人願意挺身而出,捍衛張富美的工作權,同時捍衛自已在自由時報的工作、及其他各項福利。
ALLCOME:今天記者們自願成為當權者的走狗時,有一天記者自已的工作權益受到傷害,社會上有誰願意出來幫助這些記者??
ALLCOME:我問要問一下, 七、八年級的網友們,這些四、五年的當權者絕對不能相信,你們有聽進去了嗎??
ALLCOME:看到下面的新聞時,我的心裡的想法是,記者勞工們,你們的報應還沒完,記者勞工們,數十年來你一直是當權者的幫兇,你們的報應不但到了,而且應該還沒完……。
ALLCOME:自由時報的員工們,當週富美的權益剝奪時,你們身為同事,卻保持沈默,你們的災難還沒完。(請記住,災難發生率、失業率將越來越高了。)
《 自由時報 》遭檢舉 未依法給假
員工批:一年坑千萬薪 報社承諾改善
【王玉樹、陳嘉恩╱台北報導】勞工隔週休二日,每年依法應有十九天國定假日,但《自由時報》卻長期未給足一千六百名隔週休二日員工十九天國假,上月遭北市勞工局開罰。《自由》員工怒批公司一年至少坑掉勞工一千多萬元薪資,《自由》表示已改善此疏失,但避談是否補發薪資或補給假。勞團痛批,媒體身為社會公器應帶頭守法,不應剝削勞工。
「假日都被吃掉」
據二○○一年修正的《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兩週最高正常工時不得逾八十四小時,每年應有十九天國定假日。《自由》實施「隔週休二日」,但卻長期未給足一千六百名員工十九天國定假日,被員工檢舉,上月因此遭北市勞工局開罰。
多名《自由》員工受訪時指,近年報社每年少給元旦隔日、青年節、婦幼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紀念日等六天假,「假日都被吃掉了。」以四萬多元平均月薪算,一千六百名員工「一年被坑掉近一千多萬元假日薪資。」
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表示,《自由》違反《勞基法》,已遭罰六千元。勞工局官員說,勞動檢查發現《自由》勞工在部分國定假日上班後,看不出公司有給補休或加倍薪資,違反《勞基法》開罰六千元,依法勞工可追討過去五年假日上班工資。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自由》作為社會公器應帶頭守法。」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認為,《勞基法》罰則太輕。
《自由》副社長俞國基受訪時坦承「過去忽略(給假)了」,今年欠的假已陸續補足,未來將恢復全面給假,「該休的國定假日都會給。」目前未收到公文要求回溯計算員工假日上班薪水,不清楚是否有此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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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為什麼自由時報的記者這麼沒品,因為什麼人玩什麼鳥,有什麼樣的財閥老闆,就有什麼樣的財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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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2008-05-12 03:04
ALLCOME:給各位更新一下資料,請各位瞧瞧,台商在外國人眼中的形象,
ALLCOME:台灣的媒體在SARS之前,一直在教育台灣的民眾「商人無國界」。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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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對我撒謊-二十四篇震憾人心的調查報導--
第十八篇 【百萬人大屠殺的共犯 】
/馬克.柯提斯 --- > 二○○三年
一九六七年尚未當選美國總統的理查.尼克森(Richard Nixon)
如此形容印尼:「擁有一億人口、三百哩長的狐狀群島、全世
界最豐富的自然資源;印尼是東南亞最大的戰利品。」
三十年後,世界銀行(World Bank) 稱許印尼蘇哈托(Suharto)
將軍的獨裁統治是「全球化的模範生」。
當你搭飛機來到印尼首都雅加達(Jakarta), 你會看到這個城市
週遭環繞著一個個高牆 聳立、戒備森嚴的區塊,稱之為「加工
出口區」(Export Processing zone, EPZ),
裡面有數百家工廠為外國企業生產幾可亂真的設計師服飾,銷往
英國的繁華大街或者美國與澳洲的購物商場。
我偽裝成一個來自倫敦的服裝商人,混進其中一家工廠參觀,它
為美國舊金山的蓋普(Gap)公司生產服飾。
結果我看到的是一千餘名大多相當年經的女工,櫛比鱗次坐在刺
眼的日光燈管下方工作,廠房內氣溫高達攝氏四十度,
只有樓上台灣籍老闆辦公的地方裝設冷氣。
只有樓上台灣籍老闆辦公的地方裝設冷氣。
只有樓上台灣籍老闆辦公的地方裝設冷氣。
(ALLCOME:為什麼台灣的「狗媒體」不敢報導這些事情?因台灣的媒體大多是四、五年級的狗雜種當道啊!!)
週一, 2008-05-12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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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以今天來看自由時報的報導,本來就是勞資糾紛,
ALLCOME:但是自由時報可以運用自身操控言論的優勢,
把「勞資糾紛」炒作成 ------->「中國人對抗台灣人」
把「勞資糾紛」炒作成 ------->「中國人對抗台灣人」
把「勞資糾紛」炒作成 ------->「中國人對抗台灣人」
ALLCOME:請問我在去年強調,印尼當原地的勞工的受到台商不平等的對待, 媒體視而不見,還得靠外國記者來寫槁告訴我們後,台灣人才知道台商的醜態,是多麼的不堪入目,
【為什麼台灣的「狗媒體」不敢報導這些事情? 因台灣的媒體大多是四、五年級的狗雜種當道啊!!】
ALLCOME:台灣的媒體大多是四、五年級的狗雜種當道啊!!我有說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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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正常國家_自由時報林榮三的淚
《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否認曾給扁家2000萬_臺灣頻道_新華網
2009年3月15日 ... 臺特偵組為釐清其說法的真實性,14日上午以證人身份傳喚遭點名的企業主,臺灣《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到案說明,林榮三對「錢進扁家」表示否認。 ...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TCC/haixia/19682.htm
政商兩棲的紅人——林榮三
林家老三林榮三則是“三重幫”林家曝光率甚高、衝勁最大,身跨政商的兩棲人物,是林氏家族中影響最大的一支。
林榮三,1939年5月27日出生於台北縣蘆洲鄉水河村,幼時就讀于蘆洲小學,後來就讀于開南商工學校高商部。16歲學校畢業後,隨兩位兄長做生意,後來成為台灣最富有的房地產商人。
林榮三娶張素娥為妻,生有三男一女,子女均在家族企業任職。
林氏兄弟分家後,林榮三于1967年獨自成立聯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揭開了他人生事業新的一頁。以後在房地產事業上獲得成功發展,逐漸形成聯邦建設集團。目前旗下公司包括了聯邦建設、聯邦整染、佳佳保齡球館、《自由時報》
等企業,同時聯合投資聯邦銀行等企業。公司總部辦公大樓座落在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09號。
在80年代中期,台灣房地產市場最紅火的進修,地產價格大幅上漲,林氏家族因此獲得無數財富。在1988年大台北地區(包括台北市與台北縣)的建築業中,林榮三掌管的聯幫建設公司經營的房地產總銷售額高達96億元,名列第一,銷售戶數704戶,銷售率接近百分之百。
聯邦建設公司推出的眾多土地開發案中,瓏山林別野最為成功,曾引起巨大轟動,被台灣建築界認為是台灣房地產開發史上絕無僅有的高利潤開發案。
瓏山林這塊土地位於台北市汐止和內潮、東湖交界線附近,總面積5.4萬平方米,曾是一片荒地。然後幾經炒作,價格大幅上漲,1987年初,土地主人以6億元出賣。
3月,林榮三以其妻張素娥名義,又花了100億元買入,可謂大手筆。第二年,台灣房地產價格進一步大幅上升,瓏山林這塊地價格也連翻數番。林榮三購入時每坪2645元,1988年達到每坪1.6萬元,1989年達2萬元,1991年達到5.9萬元。
林榮三開發的瓏山林別墅于1991年完工,總銷售額達160億元,平均銷售率達87%。第一期推出“宮殿之海”獨棟別墅,每戶大約在100到300坪之間,每套售價1600萬元到3000萬元之間。後又相繼推出“寧靜海”、“星宿海”、“雲芝海”等樓中樓式別墅系列。
林榮三家族在台北縣汐止鎮白瓠湖擁有300公頃土地,約佔全鎮面積的4%。聯邦建設公司規劃的汐止“瓏山林”別墅不過10公頃,讓聯邦建設公司獲利百億元,而整個這片土地獲利潛能在千億以上。
1995年,汐止鎮在鎮長廖學廣的努力下,台北縣政府決定中止與林榮三麼子林鴻堯的土地租約,並將這片土地作為垃圾場。
同時廖學廣撤銷林榮三長子林鴻聯的自耕農身份,要收回其購買的300多筆土地,因而林榮三與廖學廣結怨甚深。
廖不廣在1995年因收受“鎮長稅”而被判刑18年,他不但被保釋未坐牢,還以此為藉口競選“立法委員”,結果以高票當選,對林家經營地產帶來將有不利影響。
林氏家族台灣擁有兩大報紙,成為“三重幫”的喉舌。尤其是林榮三聯邦建設集團下的《自由時報》,在台灣已是可與《聯合報》、《中國時報》平起平坐的三大報之一。
早在1978年,林榮三就通過購買《民眾日報》股權面成為其大股東,並坐上了該報董事長的寶座。此後,林榮三又將《自由時報》歸入自己旗下,成為建立林氏家族政商關係的喉舌。
(剪…)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TCC/haixia/19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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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不過就是個趁勢炒地皮的腳小!靠!
三篇有關自由時報的報導
給大家溫故知新
台聯參選人:自由時報失去媒體應有公正性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0712060287
台聯抗議自由時報欺小黨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47593/IssueID/200712...
「領先的人還打什麼架?」
小黨參選人 批《自由》淪打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83509/IssueID/200712...
同一篇劉庸投書,兩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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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合作 救救勞工 (未遭自由時報修改之原稿)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1953
國共聯手壓榨勞工 (自由時報2009.6.20自由廣場修改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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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是聯邦企業集團直營商業媒體,
自由時報敢「反省勞資」嗎?別傻了。
更正:
「領先的人還打什麼架?」那句是我誤po的,
與那三篇文章無關。
自由時報只會向讀者煽動仇共反華,緊抱美日大腿,水準一年不如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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