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工傷求償路 東莞職災工人起殺機

2009/06/19

說明:台灣媒體最大的缺憾,就是少了劉漢黃的觀點,也少了對引發殺機的動機─勞資雙方的工傷補償爭議,有詳細的報導。大陸媒體曾在15日案發當天,採訪劉漢黃的朋友,以及附近餐館老闆,卻也片面地報導,並未跟家屬求證事實。

這篇報導試圖將劉漢黃的工傷爭議過程,透過對受害家屬的採訪,整理出來。但可惜的是,無法採訪到劉漢黃與他的律師或朋友,只能用當時的大陸媒體報導,以及點出合理的懷疑和推測,來拼湊出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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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工傷工人劉漢黃殺害三名台幹。行兇的是26歲貴州籍員工劉漢黃,因為工傷求償過程漫長,在煎熬和爭執的過程當中,失去理智,動手殺死展明五金金屬倉庫副總邵正吉,和展明家族企業世泉家電業務經理林裕騰,兩人是舅舅和外甥關係。另一位受到重傷的是展明五金金屬業務副總賴振瑞。劉漢黃已殺紅眼,長期處理工傷案的是邵正吉,林裕騰和賴振瑞卻是剛好在現場而遭殃。

展明五金金屬總經理林駿宏在案發第二天,接受兩岸媒體採訪,並提出文件,說明勞資糾紛過程。林駿宏說,劉漢黃是去年9月23日進入東莞大朗鎮的展明五金金屬廠工作,28日上班期間遭遇工傷,右手掌受殘切除,經過勞動部門評定殘障等級,是第五級,勞資雙方經過勞動仲裁,判決賠人民幣6萬元。劉漢黃住院治療期間,廠方負擔醫療費,並給予工資和生活費,並且從家鄉請來他弟弟在醫院照顧他,照顧期間,付給他弟弟工資和生活費。

劉漢黃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於是在1月透過委任律師展開司法程序,一審判定,工人勝訴,資方應賠償人民幣16萬8,000元。資方認為,當初仲裁只有人民幣6萬元,跟一審的16.8萬元相差過大,恐怕是資方未聘請律師,而是由倉庫副總邵正吉親自出庭之故,於是,轉而聘任律師,在5月23日提出二審上訴。不料,二審尚未安排第一次開庭,已演變成重大兇殺案。

林駿宏強調,在一審開始,劉漢黃自行提出,要解除勞雇關係,不過,邵正吉顧慮到員工感受,仍同意繼續提供吃住。

所謂「劉漢黃主動要解除勞雇關係」,並不符合常理。因為工傷工人受傷等級在五到十級,爭議期間,都有權利保有工作權,資方不能主動開除,資方有責任要把工傷員工調動到適任的部門去,由於工傷工人都是隻身從農村到東南沿海工作的民工,肢體殘障或受傷後,在勞動力的人肉市場上,幾乎找不到工作,因此,除非工人已經拿到一次性補償,否則,通常都是帶著怨氣和怒氣,一邊跟管理層理論,一邊仍得繼續幫老闆賣命上班,哀聲歎氣,跟老闆槓上,爭執補償金額,繼續打著漫長的官司,充滿無力感,更充滿對未來的恐慌和無奈。

根據台灣到現場採訪的媒體轉述,要求解除勞雇關係的文字,是出現在勞資仲裁書。若是如此,由於仲裁不成立,勞資雙方都不需要遵守仲裁書的條文。所以,關於這一段,東莞日報引述知情黃先生的說法,似乎比較合理、可信。黃先生說:「劉漢黃在醫院治療期間,廠方曾補發數個月的生活費,後來雙方爭議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他不來上班,經常到廠裡鬧,廠方以其不來上班為由,停發工資,讓他陷入了困境。」

林駿宏說,二審上訴開始,廠方律師建議,雙方未來可能爭議會更大,不應該再提供劉漢黃在廠區內的吃住,結果,劉漢黃非常激動,馬上衝去要跳樓,出動了公安和消防隊,才把他勸阻下來,劉漢黃非常激動和生氣。不過,由於劉漢黃顯然已失去理智,更加深廠方擔憂,希望公安能夠協助把劉漢黃請出廠區,但被公安拒絕,公安認為,這是勞資糾紛,最好雙方自行協調,要不然,劉漢黃再跑到其他大樓去跳樓,將增加公安和消防隊的困擾。

東莞日報採訪到廠區附近餐館的張老闆,張老闆就說,劉漢黃時常到他餐館去吃飯,跟他非常熟悉,劉漢黃到後來都沒有什麼積蓄,常常這裡蹭一蹭、那裡蹭一蹭。劉漢黃在跳樓被勸阻之後,就是到他的小餐館吃飯,一個人全身發抖,非常恐懼害怕,也非常失落無助。

廠方於是決定改約15日(周一),因為是上班日,約公安、勞動部門共同在下午三點協商。不料,劉漢黃卻在當天中午12點20分,就帶著匕首出現在廠區門口,攔住林駿宏二哥林裕騰的車子,跟他理論,林裕騰是另一家族企業世泉家電的業務經理,當天只是帶著兩歲小孩來給自己的太太照顧,中午吃飽飯,就要開車回廠上班。兩位副總邵正吉和賴振瑞原本都在吃飯,見狀,趕緊下來排解。

不料,劉漢黃先捅了生產部副總賴振瑞的肚子,捅成了四、五刀,內部臟器受損嚴重,並在脖子抹了一刀,目前已恢復清楚意識,但尚未脫離危險期。邵正吉也被抹了脖子,血流如注,往廠區外跑了150米,最後被劉漢黃追上,被刺死,因為公安封鎖,家屬15日當天都沒看到大體,直到16日才發現,劉漢黃氣憤到在他的臉上畫了X,讓家屬心痛和不捨。

林裕騰則在太太抱著兩歲兒子出來看發生什麼事情的時候,在廠區門口被劉漢黃抹了脖子,也刺中心臟,當場失血過多,隨後送醫死亡。當時有一位台灣客戶來訪,趕緊衝去把這對母子帶離現場,並通知正在睡午覺的林駿宏。林駿宏情急之下,從牆上取下朋友贈送的紀念刀,從三樓衝出去追劉漢黃,劉漢黃原本也要殺害林駿宏,卻發現林駿宏的刀比自己大,轉身就跑,可能是體力不支,踉蹌跌倒,被林駿宏用紀念刀的刀背猛敲制住,林駿宏請這位台灣客戶壓住劉漢黃,自己跑去救二哥,卻還是來不及,悲劇已經發生。

公安在報案40分鐘之後,抵達現場,逮捕回劉漢黃,進行偵辦。不過,從公安部門到東莞大朗鎮政府,都採取滅火和消音態度,非常高壓處理,一方面下令廠區內外員工都噤聲,也跟受害家屬半哄半威脅,要求家屬不要對外告狀。另一方面,也完全不給受害家屬和媒體,相關的司法偵辦進度和相關資訊。說穿了,在和諧社會的口號下,政府要全力讓社會大眾遺忘此事件,也不再討論此事情。最好就是當作從來沒有發生過,迴避去探討這場悲劇如何發生,又怎麼透過改革,在未來加以避免。

熟識劉漢黃的餐館張老板非常惋惜,他說,其實,廠方不是不賠給劉漢黃,只是雙方還在理論數額多少的問題,如果雙方早達成協議,事情就不至於發生到如此的地步,「我既不贊成廠方的做法,更不贊成劉的做法,這是兩敗俱傷,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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