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入跨廠場的組織經驗之前,筆者想討論幾個關於組織定位的問題,這裡雖藉助兩本「助人工作者」相關的碩士論文內容來開展討論,但我相信這樣的論爭在其他職業的勞工組織、或廣泛的非政府組織或社運團體裡都可能發生,並非針對「助人工作者」的組織結社。
一、工作夥伴vs雇傭關係
筆者在介紹社工人員的組織時提到,積極的社工人員對自己從事的工作具強烈的使命感,甚至因為認同自己從事的議題,也會加入自己工作的團體成為會員,有時與機構間不僅是雇傭關係、還是夥伴關係。但在機構的管理上,卻可能利用工作者這種對議題與團體的認同,來模糊處理工作職場勞動權益的問題。
這樣的經驗,以往其實也發生在一些社運及工會團體內部,當專職工作者爭取勞動權益時,管理者會宣稱因為團體的性質是非營利的或運動性質,所以團體與工作者間的關係不是雇傭關係,而是夥伴關係、組織關係等等。
就筆者的觀點而言,這樣的宣稱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它是有可能成立的。但是,在單純的雇傭關係中,它有一套相對應的集體勞資關係機制,大家是相對熟悉這一套規則的。但現在如果把團體與工作人員間的關係定位在夥伴關係或組織關係,甚至有些工作者會提出更高層次的「組織內部民主」問題,那麼,因為這種關係並沒有明確的規範,管理者還是有義務主動提出,在不管是夥伴關係或組織關係底下,其相對應的集體關係機制是什麼?(尤其在小型的團體內,工作人員只有一兩名,現實上如何可能形成「集體關係」的機制呢?)
二、工作取向vs情感支持
孫嫚薇的論文透過三位積極參與工會事務之托育工作者(她是用「教保人員」這個詞)的口述生命故事,來紀錄這些工作者如何身處家庭、工作與生活之間。其中一位主角是工會幹部白真(化名),論文中她提到了工會在某屆理事長任內,因其個性較圓滑又不願跟資方對立,致使工會的走向與以往不同,為了使工會回到原來的方向,於是白真在改選時重新出馬回鍋擔任理事長。
但白真卻發現,在這三年間,因為先前理事長與同仁互動的方式都是情感維繫式的,致使她回鍋之後,不但要調整工作方向,還要重新調適與同仁間的關係,所以她在工會裡經營了一個戲劇工作坊,試圖以戲劇的形式到社區推廣。雖然是較輕鬆的戲劇形式,仍然有其目的性就是要排戲,但白真卻發現,同仁來參與的狀況常是七零八落,大家不是在聊是非就是聊八卦、互吐苦水、互相心理上支持來支持去,讓白真覺得:「感情密集到這種程度的時候,團體是無法執行任何正事的。」(頁57)
我覺得這裡具體而微地點出了組織定位的難處:有時如果把組織工作方向放的太硬,怕會吸引不了人加入工作;但如果把調子放的太軟,卻又會滑落至情感取向的聯誼性組織。有人會覺得我們應該先把人吸引進來再說,但問題是,一旦是用情感取向的方式把人吸引進來,往後有可能可以扭轉成為工作夥伴的關係嗎?
三、勞動意識vs專業取向
在這三種「助人工作者」的業界裡,其實早在勞動權益取向的團體成立之前,都已經存在其他屬性的民間團體,例如:護理界有護理師護士公會、護理師學會;托育界有兒童保育協會;社工界有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社工師公會及若干相關的協會及學會等等。相對於基層工作者成立的勞動權益組織,上述團體通常由學界人士及中高階從業人員所主導,且在屬性上大多定位自己是專業者團體,以學術研討及專業技能為團體的工作方向。
但終究其成員仍包括基層工作者,再加上近年來來自於勞動權益團體的挑戰,使得專業者團體也開始討論工作者勞動權益的問題。只是大致來說,談到如何爭取勞動權益,相較於勞動權益團體會直接訴諸受雇者身分所該有的勞動保障,專業者團體就傾向於訴諸自己的專業技能以求得更好的職業出路。
勞動權益團體及專業者團體的路線比較差異,不是筆者這裡想要討論的重點。但朱政騏研究護士的論文中,有部分內容探討了基層護士如何看待「專業」的問題,筆者想在這裡稍加討論,或許可提供更多思考。
「專業」作為職場困境的救贖?
朱政騏在田野過程中發現,因為醫師無法(或不想)花許多時間在個別病患身上,護士更了解病患的狀況,於是,「很多醫生其實是by小姐的order在做事」(頁50),但「因為規定上是醫生才可以開order,所以護理人員會先用鉛筆寫上,等醫生有空的時候再來『擦去重寫』,並簽名。」(頁75註釋)「換句話說,治療(cure)與照顧(care)之間的界線是模糊的,我經常看到護理人員在抽動脈血、打A-line(動脈導管)、解釋病情、說明醫療處置……是在資方的界定下,只有醫生才可以作的工作。」(頁74-75)
也就是說,在實務上,護理人員其實部份代替醫師從事了醫療行為,且因為與病患的接近與熟悉,護理人員可能比不常出現的醫師更為清楚以何種醫療方式處置病患較合適。但弔詭的是,接近人群的工作者往往不受重視,反而是隔著一層面紗(或人造迷霧)的「專業人員」,容易得到人群的尊重或莫名的權威。於是,從護理人員的觀點來看,明明住院病患日常都是由護理人員在照顧,當他們要出院時,大多忙著要感謝醫師,卻少有人特別重視護理人員。
這樣看來,醫師的「專業」似乎不是那麼不可替代的,只是制度上的某些規範,保障了他們得以壟斷執行醫療行為的權威。回過頭來,那麼護理人員也必須講究「專業」嗎?護理人員的「專業」是什麼?
在朱政騏的田野中,幾乎所有的護理人員都會捍衛護理的「專業」,但護理的「專業」是什麼?如何與醫師的「專業」區隔?卻似乎是難以言明的困境。因為「治療」部分的專業已經被醫師給搶走了,護理人員大多只能強調「照顧」部分的專業,例如護理人員更為接近病患、更為細心等等。
但在另一方面,護理人員對「專業」的回應,卻也傾向於反對完全是照顧的層次,有人會認為,完全照顧層次的體力性工作,給看護或護佐來做就好了,護理人員應該專心從事衛教、病情判斷等較為「學理」的工作。(頁95)所以朱政騏在論文中認為,這樣的想法同樣陷入了「管理=專業=腦力勞動」、「被管理=非專業=體力勞動」的「專業」邏輯,「護理人員希望以『管理』之名來擺脫體力勞動,而『專業』則成了一個可以提高正當性的標籤」。(頁96)
換句話說,如果護理人員同樣陷入這種「專業」邏輯,則不但不能挑戰醫師的「專業」權威,卻又試圖以另一種「專業」來拉開與看護間的距離,則恐怕也就與勞動的認同漸行漸遠。
小結
在當代的醫療產業中,除了最常見的護理人員及醫師之外,還有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放射師等等多種「師」級人物,他們通常也要通過一定的證照考驗,而被認為是某種「專業人員」。
但即使睽諸其中最具專業像、勞動條件最佳的醫師,一個早上的門診常要看一百多號病患、平均每個人僅有數分鐘,試想,無論這位醫師再有專業與愛心,恐怕也無法在數分鐘之內發揮出來吧。如果不談勞動權益、勞資關係,「專業」、「證照化」恐怕難以成為擺脫職場困境的救贖。
在各式職業日益「證照化」的盲目風潮下(日前有新聞說甚至連清潔工都要證照化了),以醫療產業來說,同一棟醫院中,就會有前面提到的、那麼多種的「專業人員」。就勞動權益來看,「專業」會加強個別職種工作者的內聚力、還是加深他們彼此間的區隔呢?從策略上來看,這些「專業人員」應該分別成立自己的勞動權益組織呢?還是聯合在一起方足以對抗醫療產業化的趨勢呢?
總之,不管是醫療還是其他產業,勞動權益團體如何形成策略來吸引基層工作者加入、以回應「專業分殊化」的趨勢呢?這篇文章只是點出一些問題面,因為缺乏具體材料與實踐經驗,筆者目前也無法回答。姑且把幾點札記先寫出來,希望對於未來的討論與實踐有所幫助。
延伸閱讀:
《我們不是顧嬰仔的查某人:教保人員的生命敘說》,孫嫚薇,2005,樹德科技大學幼兒保育學系碩士論文。
《假面天使:護理人員的認同政治》,朱政騏,2005,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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