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申報所得的統計資料,申報戶採5等分位,96年最高所得組為222萬元,稅前所得是最低所得組的11.96倍,瀕臨12倍大關,續刷新紀錄。最高所得組的稅後所得是最低所得組的10.66倍,也是歷史新高紀錄。所得稅對改善貧富差距效果僅為1.3倍,成效有限。

 每年5月全國有500多萬個個人綜合所得申報戶,財稅資料中心將其分為5等分位,92年在捐地節稅下,富人逃避所得稅,使得貧富差距乍看之下縮小到10.90倍。

 93年財政部堵起捐地節稅,貧富差距擴為11.37倍。95年實施最低稅負制,最高所得組為211.9萬元,比94年增加2.9萬元,貧富差距11.45倍,由此可見最低稅負對縮短貧富效果不彰。

 所得稅課稅效果方面,稅後的貧富差距,由92年的10.01倍,上升到96年的10.66倍。近4年的有效稅率都是11%,96年稅前貧富差距為11.96倍,稅後調整為10.66倍,5年來,所得稅縮短貧富差距的作用都介於1.2倍到1.3倍之間,顯示對重分配的效果非常有限,無法有效改善所得分配惡化的趨勢。

 以財稅資料中心的申報所得,與主計處公布96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相比,都在5分位的基礎下,主計處調查96年最低所得組的原始所得為25.6萬元,最高所得組192.6萬元,所得差距為7.52倍,富差距為7.52倍。

 但財稅資料中心的最低所得組為25.6萬元,最高所得組為222.5萬元,亦即,主計處的最高所得組,比財稅資料中心的最高所得組少29.9萬元;而主計處的最低所得組比財稅資料中心的最低所得組多7萬元。

 但財稅資料中心的申報所得資料,資本利得、海外所得都免稅,已漏掉真實的高所得,顯示主計處調查資料「低估」富者家庭的收入。

 真正的低所得,因為未達課稅起徵點,如果沒有退稅,也不必申報,所以也已經低於真實社會貧者的所得,也突顯出主計處「高估」貧者的家庭所得。

資料失真 所得普查不宜遲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孫克難23日表示,主計處發布的家庭所得資料,富有與貧窮申報戶的所得資料都被扭曲,不論官方或民間都不清楚家庭的所得資料,導致政府救貧、救助的資料也不全,建議政府應趁最近對畢業的學生發放補貼的人力,做一次全國普查,建立正確的檔案資料。

 財稅資料中心的所得申報資料建立在所得稅法上,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軍人與國中小以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分離課稅的金融商品交易所得,因此財稅資料中心沒有這些資料,何況失業者沒有所得,也不必申報,上述情況都沒有納進來,資料並不齊全。主計處調查全國1萬多戶家庭,由此推估全國700萬戶家庭所得,抽樣過程中因為受訪者可能有所隱藏,所得資料並不真實。

 孫克難說,原本希望最低稅負能改善貧富差距,但因為打擊面太小,發揮不了什麼作用。主要包括最低稅負並沒有將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為課稅基礎、企業漸漸不採員工分紅配股,改為員工認股權,且在今年底促產條例落日後,就改為依市價課稅,問題不大、實物捐贈漏洞已經堵起來,但富人改為現金捐贈避稅、海外所得亦尚未列入最低稅負課稅稅基等。

 何況,所得稅有太多免稅額、扣除額之下,政府真正能掌握的稅基很小。政府進行的稅制改革沒有明顯效果,只有提高標準扣除額能改善一點貧富差距,薪扣、殘扣、教育特別扣除額提高,都沒有效果。

 孫克難說,由於資本利得免稅,真正高所得的家庭沒有顯現其可觀資產,而適用稅率13%、21%的家庭,其實只能說是中等家庭,但在財稅資料中心的分類中,就已進入全國前1/5的最高所得組中,因此財稅資料中心的資料無法表現出貧富惡化的真正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