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9.06.24 03:49 am

教育部計畫從98學年度起調整「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提高補助幼兒就讀私立幼托機構金額,並規定私立園所須符合建物安全、師資等新規定,才能獲補助。昨天「全國幼托整合推動聯盟」開會,質疑教育部對於私立園所設限太嚴,是剝奪家長自由選擇權。

全國各縣市幼教協會人員昨天齊聚北縣開會,表示政府不應對於私立幼托機構設限太嚴,要求教育部放寬,否則要發動連署抗議。

與會人員指出,教育部決定自98學年度起將扶幼計畫將分六級補助,其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公立幼托免費,讀私立幼托98至99學年度最多可獲6萬元補助;家戶年收入超過60萬元以上,子女就讀私立幼托也可獲得1萬元補助。

教育部同時要求私立幼托機構必須合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學歷未達專科以上的教保人員也要參與專業研習至少18小時,且7月中旬前須在全國幼教資訊網公告全學年的收費項目及數額。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顧問蘇傳臣說,扶幼計畫補助對象是幼兒和家長,為何要對於私立園所設限?此舉無異剝奪家長的自由選擇權,況且僅限制私立園所,公立園所卻無條件可獲補助,根本是不公平待遇。

蘇傳臣說,各地方政府訂的收費標準不合理,例如北縣私立園所的月費3000多元,最高的是北市6000多元,教育部應找專業會計人員計算經營成本分析,否則私立園所不論虛報、實報,都可能違規或觸法。

一位小孩就讀私立園所的家長擔心說,小孩入學前兩年都可以獲得補助,但若是下學期開學的時候,才知道所讀的園所並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豈不是要臨時要幫孩子轉學,屆時又會擔心小孩會適應不良,希望教育部盡量做到各園所補助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