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貴報引用中華徵信所資料談到,85度C花不到兩年時間,營業額就從四.七億衝高到十九億,比星巴克的爆發成長力還強,言下之意頗有以此推論85度C將有比星巴克還賺錢的實力。
的確,光就兩家公司營收成長幅度來看,85度C比星巴克強。然而,這能說85度C就比星巴克賺錢嗎?舉例來說,我們知道85度C絕大多數店面都開在三角窗口,且是人潮往來的金店面。不過,85度C的結帳櫃台(與糕點陳列櫃位)卻是直接面對騎樓或馬路,也就是說,消費者是站在騎樓和馬路上挑選餐飲並且結帳。另外,85度C不少店面更直接將桌椅擺放在騎樓上,這不是占用社會資源,以成就個人私利嗎?
反觀星巴克,其店面設計絕對沒有占用不該占用的公共空間,光是這一點,筆者就實在難以苟同許多媒體盛讚85度C的高獲利。因為,企業將其原本該負擔的成本利用社會默許的風俗習慣(地攤小吃餐飲占用騎樓等公共空間),轉嫁給不消費85度C的社會大眾,進而能夠提供較廉價之商品,筆者以為,此種不公平競爭狀況下,要拿85度C和星巴克相比擬,是不公平也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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