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昨召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第一次推動小組會議,經建會預定7月底提出長照保險制度初步規劃案,8月起交給衛生署長照保險籌備處制定法案,年底提出立法案,民國100年7月上路。據悉,長照保險另需籌措長期穩定新財源,政院高層相中能源稅,正與財政部研商中。
行政院日昨召開長照保護制度推動小組第一次委員會議,由各部會向學者專家委員報告初步規劃方向,及10年長照政策調整縮短時程的狀況。
據悉,經建會將於7月底完成長照保險制度初步規劃案,全案於8月起交由衛生署籌組的籌備小組負責修訂法案,年底完成長照保險法立法規劃。
目前經建會提出規劃包括全民納保與40歲以上強制納保兩項方案,政府所需負擔財務規劃約新台幣250-300億元,未來仍需要有長期穩健的新財源。據悉,政院高層相中未來將新課稅目能源稅作為長照保險的財源,初步排除營業稅,因營業稅已作為國民年金的長期財源。
官員說,未來能源稅新增稅收達8,000億元,應有充裕財源可作為長照保險的財源;未來200-300億元除政府負擔外,視規劃假設性條件不同,所需財源規模就不同。
官員表示,未來給付範圍以服務項目為主,現金為輔,若有僱用人或家人自行照顧失能者,都可向政府申請現金給付。
經建會提出二種納保方式,其中全民強制納保費率可訂得比較低,但多數年輕人繳納老人長照保費意願不高,易生阻力;若40歲以上年齡為對象,經濟基礎較穩定,較可能有照護需求,但負擔保費較高。
保費分攤比例部分,經建會也提出不同規劃想法,一是只有簡單分2類,即包括一般人及受僱者;另外就是仿健保方式,分成6大類的投保人,政府對每一行職業類人的分攤比例不同,但如此較複雜。此外,也有人擔心只針對40歲以上強制納保,未來僱主對40歲以上受僱者恐有歧視。
若採40歲以上強制納保方案,未來40歲以下若有失能者,將採社會福利方式照顧,且照護服務程度將與長照保險相當。據統計,目前40歲以下有失能者照護需人數約2萬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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