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放寬了就業保險給付標準,加保年齡上調,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也適用就業保險法,勞保局提醒相關民眾,善用自己的福利。
勞保局表示,就業保險法修正中放寬了多項就業保險給付項目及標準,並將加保年齡上限由60歲提高至65歲,同時將依法在台工作的本國人的外籍配偶、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也納入就業保險適用對象。
勞保局表示,只要是服務於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公司,雇主就必須在員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就保,雇主若沒幫員工加就保,勞工失業時,即無法向勞保局請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失業的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的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五種就業保險給付,攸關勞工權益,希望勞資雙方都應密切注意。
未投勞保勞工 可望獲保障
為了擴大對職災勞工的照顧,勞委會正火速研議「職災勞工保護法」修法,希望能趕在立院新會期完成修法。三讀後,勞工若因故未投保勞保、卻因職災死亡,仍可獲得至少100萬元的補償金。若雇主願提供接受「職災重建」的勞工工作機會,亦可獲得實質獎勵。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任後,將「尊嚴」、「平等」、「人性」、「安全」訂為4大工作目標,各項修法亦以此為依據,例如第7屆第1會期推動的勞保年金修正案,訴求是讓勞工退休後有「尊嚴」,第2會期發放育嬰津貼則植基於「人性」,第3會期勞資爭議處理法要追求「勞資平等」,即將力推的「職災勞工保護法修正案」則強調「安全」。
王如玄說,職災勞工保護法修正案,側重在「預防」、「補助」、「重建」3大區塊,以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草案已完成,將徵求勞團及學者意見後,送政院及立院審查。
在「預防」方面,未來企業若願配合勞委會政策、做好職災預防,或願意聘僱接受職災重建的勞工,都可以獲得實質獎勵,具體獎勵方案正研議中,會讓企業覺得有誘因。
在「補償」方面,勞工若有投保勞保,職災死亡可領取死亡給付及職災給付,但若因故(例如雇主匿報)未投保,勞工身故後可能一毛錢也沒有。雖然勞委會基於人道考量,從去年起發給未投保職災死亡勞工補償金,但金額不到80萬,遺屬生活堪慮。勞委會此次修法,明訂「補償金」法源,並加發生活補助金10萬元、家屬生活扶助金10萬元,因此遺屬至少可領到100萬元,生活不至立即陷入困境。
至於「職災重建」的修法,則是勞委會修法的重點,未來勞委會將動用勞保基金中的職災保險金,替職災勞工義務聘請律師、釐清職災責任歸屬,爭取勞工應有權益。
修法後勞工若發生職災,相關社會福利資源及職業訓練資源將主動進行連結,提供職災勞工免費職業訓練、心理重建、以及家庭生活的諮詢與協助,讓職災勞工能夠以法律為後盾,不要退縮重新回職場。勞委會表示,去年約4萬名勞工發生職災,因職災死亡者則有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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